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35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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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信访局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来电;负责群众到区委、区政府走访的接待;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 

(2)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3)承办省、市、区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向镇办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担办理省市信联办、省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访接访劝返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镇办、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8)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引导宣传。把信访工作与民生政法有机结合,深入基层镇办、重点社区等做好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加强依法治访。一是依法打击,截至目前,全区依法打击处理违法信访人员36人次,全区信访秩序不断好转。二是推进律师化访工作,加强综合协调职能,聘请省市知名律师介入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3、合力推动积案化解,截止2017年化解中、省交办积案102件。

4、规范运行信访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行模式,全区实现“阳光信访”工作模式。

5、加强信访基层基础业务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和业务办理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全区信访工作质量。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股室3个,分别为政办股、办案股、办信股;事业单位1个,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信访局(机关)

2

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189.383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9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86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57.8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6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上级补助占比0,事业收入占0,经营收入占0,其他收入占0等,原因是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912.9205万元。总支出912.920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93.5341万元,占总支出的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2797万元,占总收入16%;商品和服务支出763.2544万元,占总收入的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864万元,占总收入的0.04%。项目支出719万元,占总收入7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49.2797万元,比2016年度(137.2709万元)增加12.0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2544万元比2016年度(1092.0903万元),减少了328.8359万元。因2016年人员增加,故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2016年度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大,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产生委托业务费。按照省市要求完善视频接访信息系统建设及重大会议值守差旅费用等,故比2017年支出增加。

2、工资福利支出149.2797万元,比2016年度(137.2709万元)增加12.0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2544万元比2016年度(1092.0903万元),减少了328.8359万元。因2016年人员增加,故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2016年度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大,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产生委托业务费。按照省市要求完善视频接访信息系统建设及重大会议值守差旅费用等,故比2017年支出增加。

3、2017年度总收入912.9205万元。总支出912.920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93.5341万元,占总支出的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2797万元,占总收入16%;商品和服务支出763.2544万元,占总收入的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864万元,占总收入的0.04%。项目支出719万元,占总收入78%。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为0元,2016年度支出0.0953万元。减少100%。2017年公车运行支出0元。2017年度及2016年度出国境支出均为0元。“三公”经费累计支出相比2016年度减少100%。

2、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会议费为0元,2016年度支出0.0403元,相比2016年度减少100%。

3、培训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0.3200万元,2017年度支出3万元。因全区信访业务培训人员课程及人员增加,故费用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912.5341万元,同2016年相比下降316.8271万元,原因是2016年人员增加,故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2016年度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大,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产生委托业务费。按照省市要求完善视频接访信息系统建设及重大会议值守差旅费用等,故比2017年支出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