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9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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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老龄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区老龄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

(2)宣传贯彻《老年法》和《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积极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发放老年人优待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协调各涉老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筹划并组织好老年节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指导、督促各镇办老龄工作;

(5)承办区关工委日常业务,指导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组织区级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办关心下一代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汉滨区老龄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老龄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老龄工作要点,以贯彻落实《老年法》为主线,不断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在老年人维权、落实高龄补贴政策、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老龄工作长足发展。2017年被评为全省老龄宣传通联示范单位。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 本单位包括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审核股、权益股。

2、 本部门(单位)2017 年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老龄办(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实有人员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188.97万元,比2016年增加193.8万元,收入之所以明显增加,其原因是高龄人员增加、补贴增加,2017年无结转结余。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6.69万元。由于本单位全额拨款单位,所以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1832.65万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2356.32万元,占总支出56.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188.97万元,比2016年增加193.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高龄人员增加、补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2.28万元,其他支出316.6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工资福利支出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0.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为316.69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20.6万元,增加原因是高龄人员增加,补贴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

2、 会议费支出情况及说明。

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3、 培训费支出情况及说明。

2017年支出培训费0.08万元,同上年相比净增长0.8%,原因为公务员网络学习培训费等。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运行经费1832.6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745.16万元,增加原因高龄人员增加,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汉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