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区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区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和村务公开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奠,依法治理乱埋滥葬,推进公墓建设。

10.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法规、政策。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因公牺牲认定和烈士追认的审查报批工作。开展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陵园管理和建设,审查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2.负责城乡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底保障工作有力。(二)社会救助管理规范。(三)救灾救助工作积极有效。(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持续加强。(五)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难中求进。(六)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七)社会事务工作大力推进。(八)全面工作统筹推进。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民政局是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管理股)、救灾股、优抚股(双拥办)、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社会福利慈善股等6个股室,下设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区城乡低保经办中心、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区中心敬老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区殡仪馆、区骨灰公墓管理处等8个事业单位,其中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独决算。机关实有总编制16人,其中行政16人(含2名工勤),实有人数22人(含2名工勤);区城乡低保经办中心、区婚姻登记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区殡葬综合执法大队、区中心敬老院、区殡仪馆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52人。区骨灰公墓管理为经费自理单位,编制5人,实有8人。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 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民政局本级(机关)

2

区城乡低保经办中心

3

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

4

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5

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6

区中心敬老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

7

区殡仪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567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1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55.92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2712.1万元,原因是民政项目投入减少; 2017年度总支出56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09万元,项目支出为5063.13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2712.1万元,原因是民政项目投入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75.23万元,同比2016减少2712.1万元,原因是民政项目投入减少;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5.23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2712.1万元,原因是民政项目投入减少。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675.23万元(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共3890.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47万元,其他支出1555.92万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18.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88.2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5.7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1555.92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584.42万元,原因是福利彩票项目较往年增多,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555.92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584.42万元,原因是福利彩票项目较往年增多。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28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513%,原因为我局新增特种技术车辆1台和业务量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0人次,共0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0%;单位共保有公车6辆,公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与维护2.88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1862%,原因为新增特种技术车辆1台;公务接待共计20人次,0.4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3%,原因为业务量增多。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共支出会议费1.94万元,同上年比相比增长505%,原因为本年会议增多。

3、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共支出培训费0.34万元,同上年比相比增长229%,原因为本年培训人数增多。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88.24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4.73万元,原因为工作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汉滨区民政局决算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