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7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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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林业局2017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区林业及蚕茶果等山林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组织指导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后备战略资源培育;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对林木种苗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林木种苗基地建设。 

   (三)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林权管理、林权纠纷调查处理。

   (七)制定、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及山林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区林业及山林经济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八)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九)负责全区林业科技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充分发挥绿水青山的资源禀赋,突出生态建设脱贫一批的目标,紧盯退耕还林产业建设,发展山林经济,落实惠农政策,强力推进生态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区完成造林绿化1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3万亩(其中核桃3.1万亩,茶叶2.2万亩,拐枣4.1万亩,枇杷0.1万亩,猕猴桃0.2万亩,油茶0.55万亩,柑橘0.1万亩),飞播造林2.0万亩,封育0.9万亩,退化修复0.5万亩,人工更新0.15万亩,低改2.15万亩,抚育3.0万亩。春季义务植树223万株,完成中心城市山体绿化0.48万亩,完成林木种苗繁育3100亩,扩繁“陕茶一号”标准化育苗850亩。发放蚕种12000张,产茧110万斤。

2017年新启动林业园区23个,启动茶叶、核桃示范村12个,其中申报命名的市级园区4个、区级园区6个,以茶叶、核桃、油茶为特色的经济林果产业园区累计达91个。全区核桃、茶叶等经济林果园面积达到120万亩。发展培育核桃示范镇7个,茶叶示范镇4个,千亩村156个、百亩户528户,龙头企业32家,引进工商企业30余家,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368家,带动贫困户20503户贫困人口73607人。着力打造名优产品,“陕茶一号”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被省政府作为唯一的茶叶适生优良品种分别在西安、兰州、杨凌等地进行推广。

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全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其中: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21.42万亩,地方性公益林面积30万亩。涉及贫困村 215个,贫困户22498户,补偿面积37.1万亩、补偿资金401.8万元。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请生态护林员802名,带动贫困人口3642人。

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80余场次,培训林农8500人次,培训农民技师200名,力争每户贫困户掌握1-2门实用技术。

认真执行林地征占用申报审批制度,审批永久性使用林地10宗,面积10.17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8.33万元共发放采伐许可证30份,采伐蓄积387.98立方米;共受理木材运输7起;全年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7起,其中,林地案件12起,滥伐案件4起,刑事案件1起,共收缴罚款38.27万元,林业行政处罚17人,移送起诉1人;全区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连续三年被省秦东地区护林联防委授予“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区”称号;全力开展松材线虫、茶网蝽、核桃举肢蛾防治工作。全年清理枯死松树1.6万余株涉及松林面积6.85万余亩。悬挂布设天牛诱捕器3000余套,覆盖重点区域松林面积达7.8万余亩,诱捕天牛15.6万余头。投资75.6万元采购农药26吨、喷药机220台配发到各镇办进行核桃病虫防治。采取“四结合(专业队与群防群治相结合,茶网蝽防治与低产茶园改造相结合,药物防治与伐除烧毁相结合,预防隔离与全面歼灭相结合)、两统一(统一配发药品器械,统一防治时间节点)、三不漏(不漏村、不漏户、不漏蔸)”的措施聚歼茶网蝽,发放药品37万袋,防治面积2.3万亩,投入资金190余万元。柑桔大实蝇防治4600亩,病情基本得到控制。排除重点区域胡蜂巢1057个;救助和放生野生动物29余只(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林业局本级(机关)

2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汉滨分局

3

汉滨区蚕茶果技术中心

4

汉滨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飞机播种造林工作站)

5

汉滨区林业调查规划队(林业工程质监站)

6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专项政法编制16名)、事业编制76人;实有人员104 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7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010.25万元,上年末结转和结余98.51万元。支出5108.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028.43万元、支出减少831.40万元。年未没有结余和结转。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全年预算拨款收入5108.76万元。节能环保天然林保护预算拨款531.46万元、农林水预算拨款4478.80万元、上年末结转和结余98.5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全年预算拨款支出5108.76万元。节能环保天然林保护预算拨款支出531.46万元、农林水预算拨款支出4478.80万元、上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98.5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010.25万元,上年末结转和结余98.51万元。支出5108.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028.43万元、支出减少831.40万元。年未没有结余和结转。收入、支出减少主要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5万元、项目支出4100.32万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9.82万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00.3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531.46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农林水支出3568.86万元,其中:其他农业支出6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森林培育支出698.31万元,林业技术推广5.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80.35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71.5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5.2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78.6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20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838.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70万元,津贴补贴109.02万元,资金79.65万元,绩效工资20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63万元。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69.82万元。其中:

办公费35.90万元,水电费18.00万元,印刷费11.64万元,邮电费15.41万元,差旅费40.81万元,会议费4053万元,培训费0.63万元,维修(护)费0.68万元,劳务费3.46万元,福利费4.6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 ”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5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87.42%。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度无出因公出国出境人及组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车保有量4辆。

   (3)本单位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公务接待费为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53万元。同上年同比增长97.79%。主要是2017年5月经区政府同意“全省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业务管理培训会”在我区召开,会议费支出33622.00元。全区林业执法会、全国种苗考核会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6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公务员公需课培训及在职教育培训。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0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9.8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99.2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整体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00.00万元,主要林业项目建设种苗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未,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编制内4辆)。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