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6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农业机械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汉滨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7年决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滨区农机局是全区农机化生产工作机构。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新机具宣传推广等工作。机构建制隶属于汉滨区农业局,正科级事业单位。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

2、制定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3、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

5、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

6、负责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

8、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机耕74406公顷,机收10868公顷,机播5273公顷,机插1105公顷。引进推广新机具3000台(套),培训各类农机技术人员1250人,免费检合格拖拉机6207台,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207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4.2 万元,完成秸秆综合示范面积1000亩,水稻机械化示范推广面积6100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决算包括农机局(机关)、汉滨区农机监理站、汉滨区农机推广中心和基层农机推广服务站。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农机局(机关)

2

汉滨区农机监理站

3

汉滨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5人,事业编制85人;实有人员88人,事业8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收入为688.86万。比2016年度决算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2、2017年收入构成由财政拨款收入。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和农林水。

3、2017年决算支出为734.7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十三、农林水支出732.3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7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688.86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万元,农林水支出732.3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653.9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80.83万元,公用经费73.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4万元,支出1.77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的1.77万元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经费总额0元。

2、 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3、 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本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汉滨区农业机械局2017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73.08万元,其中:办公费27.81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2.79万元、邮电费0.88万元、物业管理费0.65万元、差旅费20.94万元、维修(护)费4.90万元、劳务费3.35万元、工会经费9.53万元、公用车维护费1.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汉滨区农业机械局(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