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6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和执行中、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农业法》、《农技推广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二)参与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全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和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区农业开发规划。

    (三)参与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民加强对生产要素的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核。

    (四)参与协调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对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农牧业商品基地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菜篮子”工程进行立项、论证、申报和实施;预测并发布农业相关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农作物种质、畜(禽)种质、界定农田、草原、地力等农业资源,开发农村能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六)编制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对农作物种子(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用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签署区级政府间动物防疫建议协议、协定、负责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

    (八)依照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兑付。

    (九)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镇(办)农技、畜牧站和农经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农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继续深化“一抓三建一统揽”和“舞龙头、走前列、引领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主线,优化种养结构,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推进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经营;围绕供给侧结构调整,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目标,挖掘增收新潜力,促进农民生活全面小康。

全区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1.65万亩,总产量21.96万吨,完成任务的100.8%;油料播种面积30.16万亩,总产4.84万吨,完成任务的121.1%。畜牧生产稳中有增全面完成了10个产业联盟规范提升工作,创建农业部级标准化生猪示范场2个。全年蔬菜种植面积16.5万亩,蔬菜总产达32.3万吨;新发展设施蔬菜面积1010亩。截止2017年底全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166个,其中10个园区被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4个园区被认定为市级园区,区级备案园区112个。2017年全区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60家;认定家庭农场50个;申报省级家庭农场15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10个。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78场次,培训人员8010余人,免费发放培训教材10000余册;培育职业农民523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稳步推进。全年对辖区28个涉农镇办的共325个种子、农药经营单位门店的资质以及所经营的125个水稻玉米农作物品种和40多个农药品种的合法性进行了排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基本完成,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5.6万户,确权成果已通过了省、市级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引进推广各类先进适用新型农机具 3500台(套),完成机耕60200公顷,机收6800公顷,机播4950公顷,机电灌溉10850公顷,机插1050公顷,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利用水平达37.7%。共培训农机技术人员1500人,全区成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个。产业脱贫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贫困村产业发展任务。全年通过农业战线广大技术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地完成了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内设政办股、法制股、计划发展股、业务股、科技教育股等5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2个,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分别为汉滨区农业机械局、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汉滨区蔬菜技术推广中心、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汉滨区分校、汉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汉滨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汉滨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汉滨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汉滨区肉食品安全监察大队、汉滨区农业市场信息中心、汉滨区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其中农业机械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农业局机关

2

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

4

汉滨区蔬菜技术推广中心

5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6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汉滨区分校

7

汉滨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8

汉滨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9

汉滨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10

汉滨区肉食品安全监察大队

11

汉滨区良种示范繁殖农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90人;实有人员19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7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9,673.88万元,同比16年增长3765.43万元,原因是当年追加项目支出和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有较大增长; 2017年度支出10,656.54万元,同比16年增长3179.3万元,原因主要是加大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和当年追加项目资金支出。

2、本部门2017年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部门2017年基本支出1978.77万元,占当年支出18.57%的比例;项目支出为8677.77万元,占当年支出81.43%的比例。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673.88万元,同比16年增长3765.43万元,原因是当年追加项目支出和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有较大增长;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56.54万元,同比16年增长3179.3万元,原因主要是加大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和当年追加项目资金支出。

2、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2.6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共53.86万元。

3、本部门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1343.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99.9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235.39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9.52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3.6%;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单位共保有公车14辆,无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与维护19.33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8.3%;公务接待共计38人次0.19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18.7%。当年公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增加的原因:一是公车购置时间较长,公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因产业脱贫等工作任务事业单位下乡用车增加。

    2、本部门2017年度共支出会议费1.96万元,同上年比相比下降(增长)57.6%,主要是减少了会议次数。

    3、本部门2017年度共支出培训费40.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和农业技术培训。

六、2017年度本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51.13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21.04万元,原因是办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9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6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4辆。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公开决算汉滨区农业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