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6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滨区水利局属汉滨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行政职能,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水行政执法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区水利年度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区农村供水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根据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对水质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及管理保护。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审查全区防汛抗旱和抢险应急预案及中小型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指导全区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全区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抗旱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七)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镇(办)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 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镇(办)、 跨部门水事纠纷,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抓好全区水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辖区内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发展战略、 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辖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 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 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4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了22%,主要投资建设有:新修人饮工程101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6.27万人;治理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6.45km2,完成坡耕地建设3500万亩;新修水窖844口、渠道63km、堰塘23口、堰闸13座、蓄水池37座、泵站39座、拦河坝64座;完成水产品产量3100吨,渔业产值1.21 亿元;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803m3,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㈠防汛救灾夺取全面胜利

为应对近21年来最强秋淋天气,我局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备汛工作的基础上,全力以赴指导镇办做好防汛防滑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时保持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会商,加强相邻各县沟通协调,全面做好防汛防滑预报预警。并督促水库电站科学调度,合理控制下泄流量,保证较大洪水在安康城区段安然过境。面对灾情,果断决策,实现了度大汛、救大灾、无伤亡的防汛救灾目标。

㈡重点水利建设势头强劲

通过多方努力,以汉江综合整治项目为重点的安康城区西坝防洪工程和张滩集镇上段堤防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安康城区西坝防洪工程完成形象进度38%,张滩集镇上段堤防工程完成形象进度20%,共计完成投资1.39亿元,彻底扭转了项目迟迟未开工的被动局面。

㈢民生水利工作持续加力

全年在28个镇办顺利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01处、启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71处、河堤工程23处,脱贫攻坚水利支撑进一步夯实。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了新建及已建成运行供水工程水质的常规检测,协同区疾控中心对当年23个退出村、1.47万人3919户脱贫户的安全饮水水质出具专业机构检测报告500余份。并在加强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供水协会+计量收费+管护补贴+贫困户”的贫困村供水工程管护模式,做到建管并重。目前已在全区3个镇办8个村(社区)开展水利工程“量化赋权”工作试点,为“汉滨供水模式”增添新的举措。

㈣水利生态建设效果明显

全年完成坡改梯治理面积3500亩,实施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6.45km2。重点培植打造了关庙镇龙须沟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园,为其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园奠定了坚实基础。黄石滩水库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也顺利通过了省厅专家现场考察评审。

㈤深化河长制全面落实

在全区范围内落实河长594名、警长33名、督查长31名、首批护河员223人,全面推行“三长+一员”的管理机制,将全区104条流域面积在10 km2以上的河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并探索制定了9项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制度,将河长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不良记录管理。同时率先编制完成了104条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初稿,将黄洋河作为全区首条示范河流进行创建,县河镇、老城办列为全区第一批示范镇创建。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努力克服点多面广的实际困难,积极组织“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河道综合整治”等行动,共办理水事违法案件33例。尤其在今年强降雨天气和洪水灾害过后,及时组织动员各镇、村级河长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和义务清捡活动,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

㈥小水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拟定的《汉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区政府通过,在全区积极探索体制改革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总结推广的方式,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业务指导组,在关庙镇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28个镇办改革任务,明晰了小型水利设施的产权、使用权,为全区“三变”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㈦依法管水能力显著增强

水资源管理:《汉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经区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作用凸显,实现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803m3。河道管理:坚持日常动态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共现场纠违100余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0余份,查处无证采砂场5户,扣押机械零部件20余件(套),拆除分筛台2座,清除弃料堆体18余处10m3,回填坑潭、河槽20余处,拆除违建工棚3间,挖毁或封堵排污管道5条,有效遏制中小河流乱挖滥采情况反弹。水行政执法:全年通过“安康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汉滨区河道综合整治行动”等各类整治行动的大力开展,有力打击了河道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全年共立案37件,办结31件,其中简易程序处罚19件,行政处理1件,一般程序处罚11件,罚款9.3万元。目前在办6件,其中移交涉刑案件2件 ,法院强制执行1件,待申请强制执行1件。

㈧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夯实

全年对照局中心学习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4次,民主评议1次,营造了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在“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制度,按照“月登记、季汇总、半年公示、年终总评”的管理方式,对系统党员红榜评优、黄榜约谈。与此同时,制定完善了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邀请区检察院纪检监察专家现场授课,组织廉政教育讲座,集中观看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影片,进一步绷紧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不断深化,水利新闻宣传、水情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大,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组织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决算,单户表上报,所属事业单位不单独决算。所属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水利局本级(机关)

2

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

3

汉滨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4

汉滨区水政综合执法大队

5

汉滨区安全供水工程管理总站

6

汉滨区水利灌溉管理站

7

汉滨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8

汉滨区水产工作站

9

汉滨区水利工程技术指导站

10

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11

汉滨区水利工作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行政机构设置:根据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办政发【201417号文件,我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监察室)、规划计划股、人事财务股。行政编制人数15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

(2)事业单位设置:根据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汉滨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九定”方案的通知》汉区编发【201421号文件,我局内设事业单位12个,编制人数 268人,均为全额财政补助单位。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2: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八一水库管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6: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汉滨区河道堤防管理处、汉滨区水政综合执法大队、汉滨区安全供水工程管理总站、汉滨区水利灌溉管理站、汉滨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股级单位4个:汉滨区水产工作站(渔政监督管理站)、汉滨区水利工程技术指导站(汉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汉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汉滨区水利工作队(汉滨区水利水电水保生态勘测设计院)。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八一水库管理处)为正科级独立核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

单位人员情况

决算人员情况:全局总编制人数194人〔不含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八一水库管理处)〕

行政编制人数15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编制人数177人。

全局实有在职188人。其中:行政实有人员14人、事业实有人员174人;其他人员:退休人员91人,遗属补助人员6人;其他补助人员2人。

本年度人员变化:年初实有在职人数181人,其中:行政在职16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在职165人;年底决算实有在职人数188人,其中:行政在职14人,事业在职17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单位收入支出预算9683.79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398.42万元,本年度支出10082.21万元,与上年度收入支出对比减少4552.05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水利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减少,财政调减结余指标数。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各项收入合计9683.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7.40万元,节能环保收入67万元,农林水收入9179.39万元,其他收入410万元。

  1.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合计10082.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万元,农林水支出9577.81万元,其他支出41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683.79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398.42万元,本年度支出10082.2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4552.05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水利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减少,财政调减结余指标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2.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27.40万元,节能环保收支67万元,农林水收支9577.81万元,其他收支41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1375.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0.75万元、津贴补贴40.38万元、奖金105.71万元、绩效工资457.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6万元。公用经费决算326.58万元,其中:办公费53.19万元、印刷费19.74万元、咨询费19.92万元、水费3.45万元、电费7.64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11.64万元、租赁费4.70万元、会议费1.23万元、培训费1.40万元、劳务费67.15万元、委托业务费62.93万元、工会经费21.00万元、福利费4.5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3.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2万元,年度支出公务车辆运行费1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无出国(境)费,与上年度比较无变动。

  2.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会议费支出1.50万元,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1.23万元,上下年度比较略有减少,下降了18%,主要原因为精简会议支出。

  3. 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2.24万元,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4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本系统水利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培训支出,上下年度比较下降了37%,主要原因为节约各项费用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及事业单位运行经费150.40万元,比2016年增加41.8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和年初财政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本年度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汉滨区水利局(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