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12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向区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和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4)镇(办)财政决算;
(5)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6)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省驻区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7)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的审计;
4.按规定对区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维护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8.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年度任务安排,结合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全区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并报区政府作了批转。该计划包括9大类32个项目(不含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和村级财务审计项目)。2017年在完成既定审计项目的基础上,我局还超额完成了领导交办、部门委托的其他项目审计,全年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452个,其中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6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272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993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2782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0361.21万元。
(一)全力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审计力量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审计组,重点对区财政预算、国库及地税等部门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管理的各项资金进行了审计。7月27日,由我局代区政府所作的《2016年全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一致肯定,并获得高票通过。
(二)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精神,着力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审计在国家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2017年共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360个,核减总造价10361.21万元,其中最高限价审计核减造价7327.69万元,结(决)算核减造价3033.52万元。审计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2017年被市审计局授予为全市“政府投资审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有序推进其他审计项目的实施。围绕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对5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7个镇(办)共计19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探索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积极发挥审计在规范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中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另外,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先后对5个镇(办)2015—2016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对5部门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20个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及抽审,积极发挥审计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震慑监督作用。
(四)认真指导各镇(办)扎实开展村财审计。5月底完成全区第一轮村级财务审计任务,随即对全区第二轮村级财务审计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聘请长德会计师事务所对建明办事处四档社区、新城办事处静宁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为全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试点经验。5月份,通过积极争取,在全市率先增设了“村级财务审计指导股”,并增加了2名事业编制。另外,与区财政局积极协调落实了镇(办)财政审计所干部审计津贴待遇。流水镇财政审计所按照计划安排,已被打造成全区标准化财政审计所,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高效完成交叉审计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1至3月份,抽调8名干部赴紫阳县开展了扶贫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3至12月份,派出审计组对镇坪县二至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追赶超越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扶贫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交叉审计期间,干部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认真履职,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赢得了市审计局一致认可。通过行审项目的开展,展示了审计队伍良好形象,有效发挥了审计在促进宏观政策落实中的监督作用。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股室5个,分别为政办股、法制股、财经股、行政股、基建股;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汉滨区经济责任审计局。
2.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审计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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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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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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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汉滨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357.22万元,同比16年增长45.84万元,原因是人均公务费上涨为8000元每人,2017年预算有新增人员; 2017年度支出365.47万元,同比16年增长47.2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增加。
2.汉滨区审计局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
3.汉滨区审计局2017年基本支出287.1万元,占78.56%,项目支出为78.37万元,占21.44%,原因为本单位基本支出为行政运行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7.22万元,同比16年增长45.84万元,原因是人均公务费上涨为8000元每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47万元,同比16年增长47.2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增加。
2.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47万元,审计实务支出365.4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为210.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69.7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6.84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
2017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79.35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65.1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即翰林公司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