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10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1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现有在职人员18人。我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职工医保业务股、居民医保业务股、工伤生育保险业务股、征缴信息股及稽核股等7个股室。负责汉滨区城镇职工及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的收缴支付运营及稽核管理等工作 ;负责汉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结算,门急诊、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报销;负责汉滨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的管理及结算;负责汉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结算工作,负责汉滨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证卡办理挂失补办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55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征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13513.22万元,为我区城镇职工参保患者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款12922.49万元;2、2017年度城镇居民参保931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征收医保基金1447.4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3880.79万元,为参保居民支付医疗保险基金6106.24万元;3、2017年工伤保险参保326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征收工伤基金792.6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77.25万元;4、、2017年生育保险参保205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征收生育基金163.08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45.61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属于部门本级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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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事业18人。单位无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我中心2017年度收入147.9万元,支出147.9万元,年末没有结余。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减少11624.88万元,其中:单位经费收入增加了7.29万元,财政对医保补助收入减少了11632.17万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11624.88万元,其中:单位经费支出增加了7.29万元,财政对医保补助支出减少了1163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财政对医保补助资金未统筹到本单位经费决算支出内。
2、2017年,财政下达经费预算指标147.9万元,实收单位经费总计拨款147.9万元,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其它收入。
3、2017年支出决算1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7万元,占总支出97.4%。项目支出为3.83万元,占总支出2.6%。原因基本支出由人员经费117.83万元和公用经费26.24万元构成。项目支出为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8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下达经费预算指标147.9万元,实收财政拨款147.9万元,支出决算147.9万元,年末没有结余。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减少11624.88万元,其中:单位经费收入增加了7.29万元,财政对医保补助收入减少了11632.17万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11624.88万元,其中:单位经费支出增加了7.29万元,财政对医保补助支出减少了1163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财政对医保补助资金未统筹到本单位经费决算支出内。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11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7万元,比上年下降0.48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7%。本年度无出因公出国出境人及组织。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1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7%,是因为单位车辆主要原因是购置年久导致维修保养费用高以及医保外伤调查等业务需要提供交通工具致使燃油费用增加,所以单位车辆运行费用较高;2.公务接待费0.6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100%。是因接待市级异地交叉稽核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共计2次12人;
2、本单位严格执行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会议费为0元。
3.培训费支出0.2万元,比上年下降0.07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3%。为单位职工5人继续教育培训费。2017年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6.24万元:其中:办公费3.62万元,水电费2.49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印刷费2.06万元,租赁费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5.21万元,工会经费等9.37万元等。同2016年相比增长13.9万元,原因是因为单位车辆主要原因是购置年久导致维修保养费用高以及医保外伤调查等业务需要提供交通工具致使燃油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