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09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原汉滨区卫生局和汉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而成的新单位,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原卫生局、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划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共有职工人数40人。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监测管理与防治。
3.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4.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
5.指导规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评估和监督,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
6.指导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8.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依法审批《再生育证》。
9.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信息建议;制定全区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促进计划,降低出生人口缺陷。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促进中西医均衡发展。
14.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攻关及项目申报,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15.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聘任、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6.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和大病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17.指导全区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打响脱贫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公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突出引领发展、脱贫攻坚两大任务,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采购,建成健康教育示范一条街,创建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餐厅、健康食堂等示范单位各5处,举办了汉滨区首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步走活动。全面落实省市规定倾斜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6种慢病病种,进一步扩大了住院报销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
2 |
汉滨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 |
3 |
汉滨区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4… |
汉滨区合疗办 |
5 |
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6 |
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
7 |
汉滨区第一医院 |
8 |
汉滨区第二医院 |
9 |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 |
10 |
汉滨区中医医院 |
11 |
汉滨区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12 |
汉滨区沈坝镇卫生院 |
13 |
汉滨区江北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汉 滨区坝河镇卫生院 |
15 |
汉滨区茨沟镇中心卫生院 |
16 |
汉滨区吉河镇中心卫生院 |
17 |
汉滨区老城卫生院 |
18 |
汉滨区新城中心卫生院 |
19 |
汉滨区大河镇中心卫生院 |
20 |
汉滨区洪山镇卫生院 |
21 |
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卫生院 |
22 |
汉滨区牛蹄乡卫生院 |
23 |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卫生院 |
24 |
汉滨区瀛湖镇玉岚卫生院 |
25 |
汉滨区中原镇卫生院 |
26 |
汉滨区双龙镇卫生院 |
27 |
汉滨区瀛湖镇南溪卫生院 |
28 |
汉滨区关家乡卫生院 |
29 |
汉滨区石转镇中心卫生院 |
30 |
汉滨区五里镇富强卫生院 |
31 |
汉滨区晏坝乡卫生院 |
32 |
汉滨区石梯镇卫生院 |
33 |
汉滨区流水镇中心卫生院 |
34 |
汉滨区谭坝镇卫生院 |
35 |
汉滨区共进镇卫生院 |
36 |
汉滨区五里镇花园卫生院 |
37 |
汉滨区关庙镇中心卫生院 |
38 |
汉滨区早阳镇卫生院 |
39 |
汉滨区大同镇中心卫生院 |
40 |
汉滨区张滩镇中心卫生院 |
41 |
汉滨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 |
42 |
汉滨区县河镇中心卫生院 |
43 |
汉滨区大竹园镇卫生院 |
44 |
汉滨区田坝卫生院 |
45 |
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卫生院 |
46 |
汉滨区新坝卫生院 |
47 |
汉滨区双溪卫生院 |
48 |
汉滨区叶坪镇卫生院 |
49 |
汉滨区建民办事处河西卫生院 |
50 |
汉滨区紫荆镇卫生院 |
51 |
汉滨区妇幼保健院 |
52 |
汉滨区五里镇中心卫生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76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036人;实有人员2233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2141人、其他工勤人员5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年初结余结转0万元,本年度收入57036.85万元,本年支出55784.9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1251.9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为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78.05万元,基本支出:13038.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125.5万元、卫生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336.4万元、公立医院:3498.9万元、基层医疗机构:5845.3万元、公共卫生:1161.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070.8万元。项目支出10039.25万元,情况。其中:一般机关事务管理支出:98万元、卫生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65万元、公立医院:1437.4万元、基层医疗机构:262.2万元、公共卫生:5709.6万元、中医药管理:35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761.4万元。其他:5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332万元、社区环境卫生: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和上年基本持平。
2、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区会议费支出0.4万元。培训费支出0.3万元。部分会议属专项会议,不在财政支出范围。
3、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开支0.3万元,另外部分培训开支属专项补助,不在财政支出范围。培训与上年度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9.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总体与上年无变化。2017年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执行,在会议费开支上,除年初布署全年工作会议外,其他业务会议控制在半天以内,不在安排食宿。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费开支,尽量做到开小会、套会,开短会或不开会。所有领导不再固定车辆,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严禁公车私用。同城检查,不安排就餐,下乡检查一律在单位职工食堂就餐,做到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租赁一辆车,车牌陕G65820,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7年度单位未安排购置车辆。账面行政固定资产3151.万元,事业固定资产33958万元。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6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