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林场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07 |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制定林场林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凤凰山、牛山、千家坪、五台山四块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更新及林特多种经营基地建设、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林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森林抚育;负责林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对进入林区从事捕猎、采挖、生产进行保护,对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凤凰山、牛山、千家坪、五台山四块国有林的日常管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预测预报工作;配合主管局和相关部门结合林业生态特点,指导林区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通过在辖区主要路段刷写标语、发放手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贯彻和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林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森林抚育
3、负责林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全年无火情火险火灾。
4、通过喷洒农药等对管护区域内有害生物进行防治
5、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股室0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林政股、业务股、财务股、9个管护站。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林场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0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210.21万元,同比16年(减少)80.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017年度支出243.1万元,同比16年(减少)21.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上级补助占比0%,事业收入占0%,经营收入占0%,其他收入占0%等,原因是本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221.5万元,项目支出为21.7万元,各占100%的比例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0.21万元,同比16年减少80.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1万元,同比16年减少21.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共1.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为17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9.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0人次,共0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增长)0%;单位共保有公车1辆,公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与维护2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共计0人次,0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增长)0%
2、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共支出会议费0万元,同上年比相比下降(增长)0%,本单位没有会议费。
3、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共支出培训费0万元,同上年比相比下降(增长)0%,本单位没有培训费。
六、2017年度本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故未进行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8.3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32.3万元,原因是累计结余变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