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人购买4600余斤鱼苗投放瀛湖库区!

作者:佚名 来源:安康综合广播 发布时间:2018-11-12 12:56

11月9日上午10点,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邀请市水利局、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铁路公安处等单位在瀛湖库区开展了涉渔案件生态修复放流鱼苗活动。

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的八名罪犯购买了总价值32000元4600余斤鱼苗,在上述单位以及公证处的共同见证下,投放进瀛湖库区。






记者了解到,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四起案件8 名被告人先后在镇坪、石泉、紫阳、汉滨区等地,在禁渔期、禁猎区使用禁止的工具捕鱼、狩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给省级重点保护鱼类资源造成较大危害。

据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小芸介绍,案件审理期间,8 名被告人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经法院的宣传教育,被告人均愿意购买鱼苗在汉江增殖放流,以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因各被告人均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法院遂作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判决。

此次鱼类放流活动是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贯彻惩治与修复相结合的审判理念,护航生态安康绿色发展的有益实践。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小芸表示:不同于传统的刑事案件,在打击、惩治、教育的同时,力求使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践行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以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安康的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