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函〔2018〕16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0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0-22 09:39 |
汉政办函〔2018〕16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市对区考核,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安政办函〔2018〕305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163号)要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考核指标中涉及到各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梳理,并按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要求,在本部门子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区信息办(3202807)。由区信息办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发布并报送相关信息,并在11月5日前对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8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2018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财政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2018年预算信息,2017年度决算信息 |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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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三公经费公开 |
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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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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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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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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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财政收支信息 |
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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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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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公开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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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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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信息 |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
区发改局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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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公 开 |
批准服务信息 |
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批准结果信息 |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
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公 开 |
招标投标信息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 |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区国土分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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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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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有关信息 |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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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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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信息 |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政府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 |
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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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有关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 开 |
住房保障领域 |
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建设标准、计划户型、面积标准和套型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交通环境、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包括轮候对象数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包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承租、承售价格及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在住房使用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承租及退出情况、承租人和承购人违规申请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
主要公开用地政策、区级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
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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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领域 |
主要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信息。 |
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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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领域 |
主要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 |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 开 |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交易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PPP项目领域 |
主要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储备和进展、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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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 |
主要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疫苗、医用耗材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标准、采购结果、中标公告等信息。 |
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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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 开 |
脱贫攻坚领域 |
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重大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在区教育部门网站开设教育脱贫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
区扶贫局、区教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的公开。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开。 |
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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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 开 |
教育领域 |
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入园入学难”、考试招生等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
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进一步深化细化我市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源头管控,公开健康防治信息。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实行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情况三级公示制度,利用多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评级、风险评级等监管信息,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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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 |
重点公开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管、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及时公开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实施情况抽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
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重点领域 |
分类 |
考察点 |
责任单位 |
检查 方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 开 |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情核定、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区国土分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区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
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
区文广局、区教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资料报送、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