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新城办《关于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 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新城办《关于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 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84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0-18 16:35

汉政办发〔2018〕184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新城办《关于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


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新城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规范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汉新办字2018319号),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办理流程、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简洁明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很接地气,利于规范和加强办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办、部门认真研阅、借鉴学习,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办理流程和制度,进一步明晰办理责任、办理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派单、催办、督办和回复、回访等工作,并统筹协调部门内部和社区、村组力量,切实做好12345平台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结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