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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统计局组织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时间:2018-09-25 10:23  作者:卢叶源自:汉滨区统计局

920日下午,区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

会上对《督察工作规定》的内容逐一进行领学和解读。通过学习,大家明确了统计督察对象、统计督察内容、统计督察方式、统计督察工作程序、统计工作纪律等内容。并强调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求各专业要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及时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的每项条款,规范统计工作,细化责任,切实担负起依法统计的主体责任;二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新规定,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统治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