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40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01 16:21 |
汉政办发〔2018〕14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现将《汉滨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汉滨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和《安康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
全区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汉江出汉滨断面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恒河、吉河、黄洋河、瀛湖坝前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月河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安康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编制《瀛湖水质达标方案》《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区环保局牵头)。
(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五里工业集中区要建立“一园一档”,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五里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率达 100%。完成五里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或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五里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住建局牵头) 。
(三)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安康市工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6-2020 年)》年度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继续对应纳入取缔范围但未纳入、未取缔的重污染“10+3”小企业进行排查整顿。建立常态化执法督察机制,加强执法督察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重污染小企业死灰复燃 ( 区经贸局牵头) 。
(四)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和设施未正常运行的工业企业。严肃查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涉重金属(铅、镉、铬、汞、锌、钒、锰等)、化工、食品加工、制药(含皂素)、缫丝、果汁等重点工业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停。严肃查处工业聚集区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入网水质不达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督促安康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恒口示范区污水管网(区环保局牵头);督促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先进技术要求完成清洁化改造(区经贸局牵头)。
(五)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江北、五里污水处理厂排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完成瀛湖、流水、吉河 3个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管网建设年度任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建设和投运。2018 年 6月底前完成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瀛湖区域由瀛湖项目办负责)。
(六)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相应措施,在城镇新区建设、老区改造时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住建局牵头) 。
(七)规范污泥处理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应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80%以上(区住建局牵头)。
(八)促进再生水利用。在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 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中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工业聚集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25%(区住建局、区发改局牵头)。
(九)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果园示范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区农业局牵头)。
(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完成 8家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全区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区农业局牵头)。
(十一)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6个镇2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区环保局牵头);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第三方打捆运营维护试点(区住建局牵头)。
(十二)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安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措施。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向社会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2018 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2.035亿立方米以内(区水利局牵头)。
(十三) 严格水功能区监管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建设水利工程,严格河道施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保障重点水体重点区段生态基流(区水利局牵头)。
(十四)加强饮用水水源环保。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规范开展评估。每月公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完成乡镇水源地环保区划分(区环保局牵头);每季度公布中心城区供水厂出水水质、末梢水水质状况(区卫计局牵头);根据《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对马坡岭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区水利局牵头);加快中心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区住建局配合)。
(十五)推进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完成汉江流域、瀛湖库区及中大型水库限制养殖区的划定。依法取缔非法养殖户、瀛湖库区内主航道、主景区及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网箱(区水利局牵头)。
(十六)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流域客(渡、游)船和大型货船污染物规范处置,2018 年 7 月 1日起,执行国家最新修订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加快船舶、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污染物的接收和转运,禁止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区交通局牵头)。
(十七)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对恒口史院、五里老街、江北化工厂、区林业局、金堂寺北 5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控制在较差水平以上(区国土分局配合);建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信息库,按照《安康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区经贸局牵头);对全区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进行摸底,建立清单,并实施封井或者回填(区国土分局、区水利局牵头)。
(十八)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按期完成2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区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对2个重点湖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市环保局(区环保局牵头)。
(十九)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和其它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区环保局牵头)。
(二十)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成《安康市2018年度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中涉水任务(区环保局牵头)。
(二十一)严格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严格监控境内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区公安分局负责);完成2座尾矿库、1个弃渣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加强涉重金属、化工、医药制造、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检查,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区安监局牵头);继续完善区级应急监管信息平台及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完成重点河段、水质自动站、水源地取水口、建制镇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排放口及入河(沟)口、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重点涉水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区环保)。
(二十二)深化落实“河长”“湖长”制。落实《汉滨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汉滨区推行湖长制实施意见》,夯实各级“河长”“湖长”、各成员单位职责,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区水利局牵头)。
(二十三)实施水环境污染考核补偿 。严格实施《安康市汉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加强水环境属地管理,落实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责任制(区环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加大水污染防治有关的科研攻关力度,加快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节水等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区科技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 。各镇办是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质保护相结合,全面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区分段夯实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加强落实,并于7月上旬前报区环保局备案。
(二)加大部门联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涉及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和瀛湖风景区内的水污染防治,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主动加强与对应部门的衔接,密切配合,促进任务落实,形成治污合力,抓好贯彻落实,每月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上月水质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月 10日前报送年度自查报告和重点工作台账,由区环保局统一汇总报区政府,区政府将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公开。区政府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区域水环境质量、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状况、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附件公布内容由区环保局负责落实。
(四)强化执法监管。强化对企事业单位涉水环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检查,在问题突出的流域或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的措施,切实解决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问题。
(五)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安环函〔2017〕261 号)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于未完成地表水年度控制目标的,暂停区域内新增排放水污染物项目的审批。
附件:1.汉滨区2018 年度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2.汉滨区2018 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3. 汉滨区2018 年度重点湖库水质目标表
4. 汉滨区2018 年度地下水水质目标表
5. 汉滨区2018 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附件1
汉滨区2018年度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
区县 |
所属水系 |
所在水体 |
断面名称 |
水质现状 |
2018年 目标 |
2020年 目标 |
备注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1 |
汉滨区 |
汉江 |
汉江 |
安康Ⅰ(七里沟) |
Ⅱ |
Ⅱ |
Ⅰ |
Ⅱ |
Ⅱ |
省控 |
2 |
汉滨区 |
汉江 |
汉江 |
老君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国控 |
3 |
汉滨区 |
汉江 |
汉江 |
瀛湖坝前 |
Ⅱ |
Ⅱ |
Ⅲ |
Ⅱ |
Ⅱ |
国控 |
4 |
汉滨区 |
汉江 |
月河 |
月河(汉滨)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国控 |
5 |
汉滨区 |
汉江 |
恒河 |
恒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市控 |
6 |
汉滨区 |
汉江 |
吉河 |
吉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市控 |
7 |
汉滨区 |
汉江 |
黄洋河 |
黄洋河入汉江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省控 |
8 |
汉滨区 |
汉江 |
月河 |
月河出恒口示范区 |
— |
— |
Ⅲ |
Ⅲ |
Ⅲ |
市控 |
说明:“—”表示无数据。
附件2
汉滨区2018年度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质类别 |
2018年目标 |
2020年目标 |
监测频次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1 |
汉滨区 |
马坡岭及许家台水源地 |
河流 |
Ⅱ |
Ⅱ |
Ⅱ |
Ⅲ |
Ⅲ |
每月 |
2 |
汉滨区 |
红土岭水源地 |
水库 |
Ⅱ |
Ⅱ |
Ⅱ |
Ⅲ |
Ⅲ |
每月 |
附件3
汉滨区2018年度重点湖库水质目标表
序号 |
湖库名称 |
县区 |
汇入 河流 |
湖库面积 (平方公里) |
水质现状 |
2018年目标 |
2020年目标 |
监测 频次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1 |
瀛湖 |
汉滨区 |
汉江 |
78 |
Ⅱ |
Ⅱ |
Ⅲ |
Ⅱ |
Ⅱ |
每月 |
2 |
黄石滩水库 |
汉滨区 |
月河 |
1.22 |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年丰、平、枯各一次 |
附件4
汉滨区2018年度地下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
原始编号 |
县(区) |
考 核 点 位(详细位置) |
现状 |
目标 |
1 |
D3 |
汉滨区 |
恒口史院 |
较差 |
较差 |
2 |
D4 |
汉滨区 |
五里老街 |
较差 |
较差 |
3 |
D7 |
汉滨区 |
江北化工厂 |
较差 |
较差 |
4 |
D9 |
汉滨区 |
区林特局 |
较差 |
较差 |
5 |
D15 |
汉滨区 |
汉滨区东坝金堂寺北 |
较差 |
较差 |
附件5
汉滨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
完成时限 |
2018年任务及责任部门 |
||
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
1 |
汉滨区 |
马坡岭及许家台水源地保护工程 |
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成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取水口安装监控设施。 |
2020年 |
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取水口监控设施安装,启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区住建局、区环保局负责) |
||
2 |
红土岭水源地保护工程 |
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成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取水口安装监控设施。 |
2020年 |
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取水口监控设施安装,启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区住建局、区环保局负责) |
|||
二、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工程 |
|||||||
1 |
汉滨区 |
汉滨区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
完成清洁生产改造,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2018年 |
完成改造(区环保局负责) |
||
2 |
汉滨区 |
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
按照先进技术要求完成清洁化改造 |
2018年 |
完成改造(区经贸局负责) |
||
三、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
1 |
汉滨区 |
五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2018年 |
完成(五里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住建局负责) |
||
四、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 |
|||||||
1 |
汉滨区 |
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址重建 |
完成迁址重建,排水达到一级A标准。 |
2019年 |
配合市住建局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区住建局负责) |
||
2 |
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完成五里、流水、瀛湖、大竹园、吉河、张滩、石梯、关庙、早阳等9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2020年 |
完成瀛湖、流水、吉河3个重点镇(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
|||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
|||||||
1 |
汉滨区 |
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 |
完成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设综合利用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
2020年 |
完成8家(区农业局负责) |
||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1 |
汉滨区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完成2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清运,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 |
2018年 |
完成(区环保局负责) |
||
七、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
|||||||
1 |
汉滨区 |
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 |
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并验收。 |
2019年 |
2018年完成87个(区经贸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
||
八、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
|||||||
1 |
汉滨区 |
视频监控设施安装项目 |
在汉江入出境断面、吉河入汉江断面、月河入汉江断面、恒河入月河断面、黄洋河入汉江断面、岚河入汉江口、蒿坪河入汉江口、五堰河入汉江口;红土岭水源地取水口;五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江华化工弃渣堆放场、恒丰纸业厂区沿河下边界;赣安矿业王家沟尾矿库、燊乾矿业沙沟尾矿库坝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 |
2018年 |
完成安装并联网(区环保局、区安监局负责)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