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任务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38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01 10:06 |
汉政办发〔2018〕13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中省市环保督察整改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49号),现就全区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9万吨、0.15万吨、0.36万吨、0.23万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4.2%、4.2%、5.4%、4.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保持零增长,全年计划实施51个项目,涉及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源治理、源头控制、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中省环保督察整改、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统计、监测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部门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的减排工作推进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污染减排机构,明确领导,抽调专人,认真抓好减排工作。区污染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做好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监测和主要污染物的核查及有关联系协调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二)强化执法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环保法》,继续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生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未停止建设或生产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试生产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同时运行情况,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或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对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完不成的,将依法予以关闭;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单位,依法严查重处,够得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送。坚持对国控企业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企业自行监测每月1次,监督性监测和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每季度1次,且全部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通过制做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站等形式,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认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污染减排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把污染减排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适时对水、大气、土壤、排污许可、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实、重点减排任务推进不力的镇办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完成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附件:汉滨区2018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分解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一、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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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1 |
汉滨区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完成清洁生产改造,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2 |
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先进技术要求完成清洁化改造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二、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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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3 |
五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三、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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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4 |
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
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5 |
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省考项目) |
完成1.5万吨/日扩能;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500吨、氨氮70吨。 |
2018年 |
区住建局 区环保局 |
6 |
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完成瀛湖、流水、吉河3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2018年 |
区住建局 |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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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7 |
完成汉滨区盛森、蔡杰、汪建波、王晓成、华开斌、张龙会、程礼安、张龙军8家养殖场 |
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关闭和搬迁工作。 |
2018年 |
区农业局 |
8 |
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 |
完成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设综合利用工程,工工程内容包括: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
2018年 |
区农业局 |
五、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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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9 |
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
全面完成省厅批复建设内容 |
2018年12月 |
区瀛湖项目办 |
10 |
安康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全面完成省厅批复建设内容并自查验收 |
2018年10月 |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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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11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完成2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2018年9月 |
区环保局 |
2018年大气污染减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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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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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闭设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12 |
安康市长岭自宏砖厂 |
页岩砖生产线 |
2018年10月 |
区经贸局 |
二、燃煤锅炉(含茶水煤炉)拆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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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屈兰秀浴池(静宁社区)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4 |
旺旺浴室(静宁路39号)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5 |
安康市精神病院 (金川社区)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6 |
大道浴池(江北大道49号)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7 |
王兆财浴池(江北大道)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8 |
启祥宾馆(中渡路14号)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19 |
满意宾馆(中渡路14号)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20 |
汉唐洗浴(江北大道)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21 |
平安浴池(中渡村二组125号)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22 |
桑拿浴(张岭一区公用房24栋)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23 |
陕西安康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
燃煤锅炉拆改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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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24 |
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管理措施,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整治。 |
2018年 |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区征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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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秸秆禁燃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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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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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严禁中心城区周边、月河川道、高速路沿线出现冒烟火点 |
2018年 |
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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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减排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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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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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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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完成市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安康江华有限公司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完成土壤环境监测。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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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环境风险防控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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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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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27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重点产生单位规范化考核达标,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
2018年8月 |
区环保局 |
28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
完成县级以上核技术利用重点单位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 |
2018年10月 |
区环保局 |
29 |
安康增盛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任务 |
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
2018年8月 |
区环保局 |
30 |
规范化处置医疗废水处置污泥 |
将医疗机构医疗处置后污泥纳入危险废物监管,并安全处置 |
2018年12月 |
区卫计局 区环保局 |
31 |
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厂 |
完成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的购置、安装 |
2018年7月 |
区城管局 |
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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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32 |
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 |
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平台,接入市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 |
2018年12月 |
区环保局 |
33 |
环境应急演练 |
组织一次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 |
2018年12月 |
区环保局 |
34 |
重点风险源应急预案 |
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
2018年12月 |
区环保局 |
35 |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
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通过三级站标准化验收工作 |
2018年12月 |
区环保局 |
三、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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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36 |
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认真落实《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字〔2017〕64号)、《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安字〔2017〕95号),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加强检查巡查,确保整改完成问题不反弹。 |
2018年 |
政府各有关 部门 |
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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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37 |
按照汉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完成2018年度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
2018年 |
区发改局 区统计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水利局 区经贸局 区住建局 区环保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卫计局 区爱卫办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国土分局 区城管局 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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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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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38 |
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自动在线传输有效率90%以上,8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39 |
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自动在线传输有效率90%以上,8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0 |
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自动在线传输有效率90%以上.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1 |
陕西省安康市恒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2 |
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3 |
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4 |
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45 |
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
2018年8月 |
区环保局 |
46 |
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厂 |
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
2018年8月 |
区环保局 |
六、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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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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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按照安康市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县域内环境质量监测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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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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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48 |
完成2018年县域内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年度工作任务 |
完成除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以外的其他行业工作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工作。 |
2018年11月 |
区环保局 |
49 |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
落实县域境内页岩砖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工作。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50 |
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
完成辖区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
2018年 |
区环保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局 区水利局 |
51 |
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
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网格化运行保障力度,确保高效运行。 |
2018年 |
区环保局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