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18〕8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24 15:33 |
汉政干〔2018〕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攀同志任汉滨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锋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王兴安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科级);
杨丽娟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文财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聪同志任汉滨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琼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洪波同志任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阮鹏同志任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东丽同志任汉滨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汉滨区信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罗发兵同志任汉滨区考试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遵强同志任汉滨区殡仪馆馆长;
李峰同志任安康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安明同志任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世喜同志任汉滨区第一医院副院长,免去其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龙伟同志任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汉滨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恒同志任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波同志任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朴同志汉滨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