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汉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字〔2018〕37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06 09:09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鉴于部分工作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汉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蒋 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罗先锋 区政府应急办主任
李德朝 区环保局局长
禹纪艳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姚 鸣 区经贸局副局长
熊海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熊海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建强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来波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国强 区农业局副局长
罗厚岐 区林业局副局长
肖朝蓬 区地税局副局长
张海龙 区国税局副局长
王 谦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小虎 区发改局工委主任
李 东 区交通局工委主任
张玲玲 区水利局工委主任
各镇(办)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李德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总联络、总督办,具体负责各种表格、数据审查、汇总及上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