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康中心城区违规收运餐厨垃圾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40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3-12 09:23 |
汉政办发〔2018〕4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康中心城区违规收运餐厨垃圾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新城、老城、江北、建民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效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行为,杜绝餐厨垃圾流向中心城区周边养殖场,区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违规收运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中旬。
二、整治内容
安康中心城区餐饮企业(市场)、经营门店和周边“农家乐”餐厨废弃物违规处置及非法利用餐厨垃圾饲养禽畜等行为,重点整治通过江南、江北城乡结合部出入口私运偷倒餐厨废弃物行为。
三、整治措施
本次整治工作由汉滨区餐厨垃圾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城管局总体牵头负责,按照“部门牵头、行业协作、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的原则,成立三个联合执法整治组,对私运偷倒餐厨废弃物和利用餐厨垃圾饲养禽畜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餐厨废弃物道路巡查组。由区城管局牵头,区交警大队、运管所和各办事处配合,负责对中心城区私运偷倒餐厨废弃物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要按照重点时段密集巡查、重点区域设卡布控的要求,在开展不间断巡查的同时,分别于三桥头、枣园路宽窄路口、江北大道安铁五处、安旬路2.7公里等城市出入口设置检查站进行蹲点检查,对违规私拉偷运餐厨垃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杜绝餐厨垃圾私运偷倒行为。
组 长:罗金录 区城管局工委主任
成 员:区城管局6人、交警大队2人、运管所2人、城区四办各1人。
(二)餐饮企业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环保局、文广旅游局配合,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销售废弃食用油脂或者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要组织对中心城区餐饮企业(市场)、经营门店及周边区域“农家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各餐饮企业、经营门店、商户及“农家乐”安装餐厨垃圾油水分离设施设备,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许可的企业统一收运和处置,坚决杜绝餐厨垃圾通过其他渠道外流。
组 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6人、文广旅游局2人、环保局2人。
(三)非法饲养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新城、江北、建民办事处配合,按照禁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督促指导新城办3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对发现的非法利用餐厨垃圾饲养禽畜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坚决打击“垃圾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堵死餐厨垃圾非法回收源头。
组 长:李向前 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区农业局4人、环保局2人,新城、江北、建民办事处各1人。
各整治组执法车辆由牵头单位协调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违规收运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做好人员抽调、综合执法、巡查监管等工作。区城管局要发挥牵总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整治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督促推进落实。各参与配合单位必须于3月14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各牵头单位,并督促被抽调干部尽快到牵头单位报到,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各整治小组牵头单位要迅速整合人员力量,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迅速推进落实,确保整治成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的思路,区城管局要在做好总协调、总指挥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各城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队伍,开展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私运偷倒行为执法监管工作,建立机动巡查执法与路段片区责任管理相结合的执法力量配置,实现集中整治常态化。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城区市场监管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强化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宣传教育,督促引导餐饮企业、经营户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将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企业统一收集处置。区农业局要进一步落实执法力量,加大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指导督促力度,强化养殖户源头监管,杜绝养殖户非法利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行为。区环保局要依法处置因餐厨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区公安分局、文广旅游局、交警大队、运管所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要强化联合执法,严格依法监管,形成部门合力。
(三)严格执法,建章立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管理和文明执法并重,开展集中整治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又要注重工作方法,严守群众纪律,坚决杜绝各类暴力执法、伤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公安机关要加强执法整治活动的警力保障,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案件及时出警,依法果断处置。各相关部门要在开展整治的基础上,围绕禁养区治理、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成果长效保持。
(四)严肃纪律,强化问责。集中整治行动中,各整治组抽调人员必须坚决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好承担的整治任务。原则上被抽调人员要脱离原单位工作。被抽调单位要妥善调配干部力量,加强工作衔接,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听指挥、推诿扯皮、执行不力、延误工作,影响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的,严格依据《汉滨区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