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4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3-15 11:43 |
汉政办发〔2018〕4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汉滨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汉滨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体系建设,增强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解决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构筑汉滨区发展的质量优势。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基本形成。在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树立一批质量新标杆,建立具有汉滨特色的富硒产业标准体系,富硒产业、生态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特色循环产业竞争优势明显,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省名牌产品总数达到10 个以上,市特色产品总数达到15个以上。
——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持续提升。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医疗、旅游、养老、物流、餐饮等服务行业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不断提高,重大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人居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制造、购物、文化品牌。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传统优势产业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服务业向专业化、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强区深入推进,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充分利用,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同步推进。产业集聚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辐射带动作用和能级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开展新开工公路水运项目应知应会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局)
(二)推进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培育引导企业参与陕西省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质量等级标准创建。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林场建设。(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三)推动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服务行业品牌推荐,指导汉滨区质量基础较好的园区积极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荐我区企业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的品牌价值评价等活动。引导工程项目开展市级文明工地评选、创建优质工程“长安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鼓励公路水运项目申报陕西省“长安杯”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四)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督促A级景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五)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电线电缆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引导企业从资源、成本竞争转变为质量和创新竞争。推广高效节能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保持对“地条钢”整治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按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
(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建立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监管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诚信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旅游经营服务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
(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全区“3.15”“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推进全区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移送及信息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开展标杆比对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国家优质工程、部省、市优质工程、“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标杆单位评选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品牌培育、对标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品牌评价,助推我区品牌无形资产增值,发挥政府品牌质量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以电线电缆、婴幼儿服装、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突出抓好出口商品、出口食品和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在旅游、金融、物流、养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民政局)
(十一)实施新兴特色领域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积极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深化现代工程管理,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水平。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大中型骨干企业成立技术联盟,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与工程质量保险等现代管理制度。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推进“三同”工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明确电商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跨境电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跨境电商的监管新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场所管理,集约化推进快件、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推进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进出境快件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严格审批快件运营人资格。推进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监管信息化改革,提升邮递物品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检验检测行业诚信建设活动。配合省市级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市在认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领域开展的合作活动,推动我区产品、装备、服务走出去。推动农产品、食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根据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考核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保障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突出质量品牌提升,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做好2017-2018年度市政府对我区质量工作的考核。(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
(十五)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提高汉滨品牌公信力。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涉及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的新闻事件宣传报道。充分宣传交通运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
(十六)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加快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培养。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四、工作步骤
从2018年3月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力争用三年时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现质量强区目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质量发展规划,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质量提升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目标要求,明确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强区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级各部门对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根据市对区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完成考核年度内质量工作资料的整理,将电子版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下年度质量目标,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予以备案。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0年4月1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深入查找问题,制定落实改进计划和措施。领导小组按照质量提升行动目标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指导工作,推广先进经验,突出工作特色,改进工作弱项,及时查漏补缺,落实量化指标测评分析工作,做好市对区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准备,迎接市对区质量工作考核。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根据质量工作考核反馈问题,认真研究推进“质量强区”发展战略以及落实目标的措施办法,建立质量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汉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冯荣平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雷绍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罗峰、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顾炜、区财政局副局长江进华、区金融办主任吴峰、区经贸局副局长姚鸣、区农业局副局长胡道胜、区林业局副局长郭华富、区水利局副局长周驰松、区住建局副局长来波峰、区科技局副局长杨朴、区统计局副局长汪武斌、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余晓梅、区环保局总工程师祝宝珊、区交通局总工程师丁义慈、区卫计局副局长李永清、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张海聪、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斌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宏观质量管理,名牌产品培育创建,质量工作考核等质量发展工作。
(二)加大考核督察力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考核督查评价体系,完善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逐步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加大质量考核督查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开展质量工作不力、影响市对区考核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培育根植质量文化。大力弘扬汉滨区质量精神,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创造工匠成长环境,加大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有效方式弘扬质量文化。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