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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考核任务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考核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70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4-17 11:36


 

 

 

 

汉政办发〔2018〕7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考核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区粮食安全,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6〕10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13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列入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指标,现将2018年度考核任务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18年度区直部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2.2018年度镇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2018年度区直部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单位

考 核 内 容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落实区级储备粮储备任务及监管,完善粮食储备方式和管理机制;完成全区粮食购销任务以及统计报表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店面规范,应急网点日常监管等。

区财政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做好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资金下达、及时足额兑付和监管;保障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及时到位。

区农业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总产量不下降,保证全区粮食自给率达到80%。开展新品种引进、筛选、推广,良种应用,种子市场监管有力,确保群众用种安全;落实粮食生产相关政策扶持,建立1-2个粮食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基地。

区水利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建立1-2个示范点。

区国土分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完成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签订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任务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导镇办查处土地撂荒行为;建立1-2个高标准农田示范点。

2018年度区直部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单位

考 核 内 容

区环保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加强耕地和水资源污染防治,确保区域内粮食种植土壤和水资源达到国家标准。

区统计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统计全区粮油播种面积及产量,能为全区粮食安全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区市场监管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完成全区范围内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以及粮油经销店的规范化管理,建立1-2个粮油经销示范点。

区编委办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确保粮食安全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职责、编制、人员到位。

区科技局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加强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每年在粮食生产方面建立1-2个科技示范点。

 

 

 

附件2

2018年度镇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任务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考核任务

评定标准

一、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

2、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3、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

4、高标准农田建设。

签订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强化土地撂荒的处罚力度,建立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实施粮食科技增产工程,完成重大技术推广任务(地膜覆盖、秸秆还田覆盖、旱作节水等)。完成粮食总产量目标任务,保证本辖区粮食自给率达到80%;完成国土资源局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动员部署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主体。

二、落实粮食安全市场监管。

(二)加强市场监管、应急储备等。

5、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加强镇、办内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并按照人口落实应急成品粮的储备,动员农户要多储粮,储足粮,每户储存数量达到能吃3个月以上。加强区域内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应急网点的规范化管理;粮油应急储备能够保证本辖区食用1个月以上。

三、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职责任务。

(三)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细化相关站、所责任,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

6、建立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等。

建立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印发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的;要明确农业综合服务站牵总,食药所、国土所、水保站、统计站、财政所等成员站所都要各负其责,强化宣传,认真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