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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暴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暴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04 09:48

汉政办发〔2018〕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暴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1 月2 日晚至6 日我省将出现一次暴雪天气过程,2 日晚至4 日,我区将出现10 毫米以上暴雪;5 日至6 日,陕南地区仍将有中到大雪。省、市气象部门已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本次雨雪天气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预计对道路交通、设施农业、电力、供气、供水、通讯和群众生活产生影响。为切实做好暴雪防御应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暴雪灾害防御应对

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暴雪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提前预判暴雪天气发展形势和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及时查找和整治安全隐患,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区气象局要按照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暴雪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各镇办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办法,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扎实做好防灾救灾相关准备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及各镇办要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林特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区交警大队、交通局及各镇办要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及时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根据积雪情况组织干部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区教体局要组织各学校做好校舍安全防护,以及防雪、除雪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区民政局及各相关镇办要密切关注此次暴雪天气,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饮用水、棉衣被子等生活必备物资储备,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温暖过冬。同时,加强对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五保老人安全。

区卫计局要加强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准备,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区住建局及各镇办要督促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

区农业局、经贸局、供销社及各镇办要组织好暴雪期间粮油、副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区物价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文广旅游局要督促、协助旅游景点做好游客安全防护工作。

电力、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及各镇办要抓紧组织对相关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正常。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镇办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障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专业队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按照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