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汉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字〔2018〕49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6-01 09:54 |
汉政办字〔2018〕4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汉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汉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罗本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王衍柏 区总工会主席
杨大怀 区人社局局长
冯 谦 区外侨办主任
马婷婷 区工商联主席
左迪海 区创业协会会长
委 员:赵 睿 区总工会副主席
单林军 区工商联副主席
洪 波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康平 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丽 区创业协会秘书长
二、工作机构
区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区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杨大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创业协会、区工商联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由以上单位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区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区三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区人社局代章。
三、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2.组织领导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研究制定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中具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全区劳动关系重大情况和问题;
4.指导和推动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提出意见。建立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立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领导对全区企业依法用工的指导服务,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关系矛盾。定期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在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汉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5.加强与上级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6.承担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提出需要委员会研究的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负责委员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督促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各项决定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对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社局承担协调劳动关系的牵头工作,履行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区总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政府和企业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如实反映职工诉求。区工商联、区创业协会代表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谋求企业发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