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来波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18〕5号 有效期五年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5-25 10:37 |
汉政干〔2018〕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来波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来波峰同志任汉滨区房产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鹏成同志任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原任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杨家成同志任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刘赐清同志汉滨区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中小企业促进局)副主任(副局长)(兼)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余洪东同志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