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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9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5-18 08:59

汉政办发〔2018〕9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汉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运行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秸秆垃圾禁烧及页岩砖厂监管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和省市铁腕治霾部署精神,围绕建设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清理处罚相结合、督查检查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秸秆垃圾禁烧,严格监管页岩砖厂,有效降低秸秆垃圾焚烧和页岩砖厂冒黑烟对环境空气污染,保护和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全时段禁止焚烧秸秆垃圾,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禁烧率100%目标。 全区22家页岩砖厂全面达标规范生产运行。

三、工作重点

以夏、秋收季节为重点时段,以中心城市、城区周边、月河沿线、汉江沿岸、高速路、铁路、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点为敏感地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对辖区22家页岩砖厂全面实施监管。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巡查监管。各镇办要履行好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主体责任,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由镇长(主任)负总责、联村领导具体负责、包村干部抓落实、村组干部包农户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新城办等14个重点镇办涉及的127个村(社区)(名单附后),每村成立一支5-10人的红袖章禁烧巡逻队伍,队长由包村干部担任,人员从两违管控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及村级八大员中抽调,工作经费从村级八大员中协调解决,巡逻队员统一佩戴“禁烧巡逻队”红袖章,配套相应灭火设施。红袖章禁烧巡逻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政策,采取人盯人、人盯田的方式,对有焚烧秸秆垃圾意图群众及时制止,对发现的火点迅速扑灭,对当事群众批评教育,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各镇办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隐患,全面筑牢禁烧防线。

(二)实施秸秆还田。由区农机局负责,通过农机补贴的方式,对中心城市、城区周边、月河沿线、汉江沿岸、高速路、铁路、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点等涉及的127个村(社区)配备秸秆粉碎还田设备,根据各村实际,按照5-10台的标准予以配备,由各镇包村干部及村干部组织群众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区农业局负责在月河川道、汉江沿线等区域打造3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并在全区推广。

(三)组织企业收购。区农业局要组织收购企业做好秸秆回收工作,督促收购企业在重点镇办至少设立一个回收点,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兑付收购资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各镇办要安排专人协助企业做好秸秆收购工作,组织各村预留足够的秸秆堆放用地,确保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四)强化执法监管。各镇办要组建一支有执法人员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组,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专门负责对焚烧行为依法处罚和应急处置;对重大火情,要第一时间通过12369上报区应急指挥平台,由区环保局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造成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由区环保局负责,镇办配合,在重点禁烧区域设立视频监控设施,与区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发现火点及时向有关镇办通报。要创新监管机制,采取手机APP方式实施远程监管。区环保局要迅速将辖区22家页岩砖厂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与区应急指挥平台联网,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对监控平台中发现的超标排污行为及时记录、及时处罚,确保规范达标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垃圾禁烧和页岩砖厂监管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措施的具体体现,关乎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夯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现场检查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与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工作,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宣传播放秸秆垃圾禁烧通告;各镇办要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让群众明白焚烧秸秆垃圾违法。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创建办、新闻中心配合,采取公开曝光措施,在汉滨时报、电视台等媒体和广场LED屏设立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砖厂“冒黑烟”曝光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镇办和超标排放页岩砖厂实行一周一曝光;要建立工作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每月对镇办禁烧及企业监管工作进行评议,形成周曝光、月评议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舆论监督,确保秸秆禁烧和砖厂监管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考核问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作为铁腕治霾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区创建办牵头,从区环保局、农业局各抽调2名干部组成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组,工作组人员相对固定,主要负责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环保重点工作及中省环保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督办督查。工作组要在夏、秋收季节等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查,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留存,建立督查台账,根据记录的火点数量,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汉滨区2017年秸秆垃圾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75号)对各镇办进行考核,被市级以上部门、媒体通报批评的着火点,要给予加倍扣分;对禁烧工作做的好的且未发现一处冒烟着火点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秸秆垃圾禁烧等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渎职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区纪委监察机关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附件:成立红袖章巡逻队镇村名单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成立红袖章巡逻队镇村名单

序号

镇办名

村名

备注

1

新城办

白庙村

四桥

2

新城办

心石村

四桥

3

新城办

高井社区

四桥

4

新城办

枣园村

高速路

5

新城办

大树岭村

高速路

6

新城办

屈家河村

高速路

7

新城办

九里湾村

高速路

8

新城办

南门社区(陈家沟)

高速路

9

新城办

金川村

三桥

10

江北办

晏台村

316国道

11

江北办

寇家沟村

316国道

12

江北办

中渡村

316国道

13

江北办

长征村

316国道

14

江北办

刘家沟村

316国道

15

江北办

李家嘴村

316国道

16

江北办

新义村

316国道

17

江北办

水田沟村

316国道

18

江北办

朱家湾村

316国道

19

县河镇

巩固村

308省道

20

县河镇

牛岭村

308省道

21

县河镇

姚河村

308省道

22

县河镇

红霞村

308省道

23

县河镇

红升社区

308省道

24

县河镇

凡庙村

308省道

25

县河镇

县河社区

308省道

26

县河镇

毛坝社区

308省道

27

关庙镇

捍卫村

316国道

28

关庙镇

新红村

316国道

29

关庙镇

周台社区

316国道

30

关庙镇

吴台村

316国道

31

关庙镇

柑树村

316国道

32

关庙镇

徐岭村

316国道

33

关庙镇

金星村

316国道

34

关庙镇

小李村

316国道

35

关庙镇

东站村

316国道

36

关庙镇

皂树村

316国道

37

关庙镇

包湾村

316国道

38

关庙镇

红垭村

316国道

39

石梯镇

九条沟村

316国道

40

石梯镇

杨寇村

316国道

41

石梯镇

双村村

316国道

42

石梯镇

双联村

316国道

43

建民办

任家坝村

高速路

44

建民办

宋家营村

高速路

45

建民办

长铺村

高速路

46

建民办

陈家山村

高速路

47

建民办

中心村

高速路

48

建民办

忠诚村

高速路

49

建民办

月河新村

高速路

50

建民办

新胜村

高速路

51

建民办

红莲村

瀛湖快速干道

52

建民办

佘家窑村

瀛湖快速干道

53

建民办

青春村

瀛湖快速干道

54

建民办

长岭社区

安康大道

55

建民办

长春村

安康大道

56

五里镇

鲤鱼山村

高速路

57

五里镇

王坎村

高速路

58

五里镇

李湾村

高速路

59

五里镇

毛湾村

高速路

60

五里镇

刘营村

高速路

61

五里镇

江店村

高速路

62

五里镇

营盘村

高速路

63

五里镇

西桥村

高速路

64

五里镇

朝阳村

高速路

65

五里镇

郭家湾村

高速路

66

五里镇

牛岔湾村

高速路

67

五里镇

陈家营村

高速路

68

五里镇

牛山村

高速路

69

五里镇

药树垭村

高速路

70

五里镇

龙头村

高速路

71

大同镇

长胜村

高速路

72

大同镇

光荣村

高速路

73

大同镇

民七村

高速路

74

大同镇

同心村

高速路

75

大同镇

双兴村

高速路

76

大同镇

鲁家村

高速路

77

大同镇

王家台村

高速路

78

大同镇

丰富村

高速路

79

大同镇

高楼村

高速路

80

恒口镇

庆丰村

高速路

81

恒口镇

永丰村

高速路

82

恒口镇

越南村

高速路

83

恒口镇

东风村

高速路

84

恒口镇

唐湾村

高速路

85

恒口镇

集中村

高速路

86

恒口镇

曾家湾村

高速路

87

恒口镇

金坑村

高速路

88

恒口镇

柳林村

高速路

89

恒口镇

月河村

高速路

90

恒口镇

金玉村

高速路

91

恒口镇

三合村

高速路

92

恒口镇

余岭村

高速路

93

恒口镇

西店村

高速路

94

恒口镇

三条岭村

高速路

95

恒口镇

云峰村

高速路


96

恒口镇

窑沟村

高速路

97

恒口镇

李家坝村

高速路

98

恒口镇

付家营村

高速路

99

恒口镇

涧沟村

高速路

100

恒口镇

五星村

高速路

101

恒口镇

邹家沟村

高速路

102

恒口镇

联红村

高速路

103

吉河镇

马坡岭社区

瀛湖快速干道

104

吉河镇

吉河坝社区

瀛湖快速干道

105

吉河镇

福滩村

瀛湖快速干道

106

瀛湖镇

陈家湾

瀛湖快速干道

107

瀛湖镇

阳坡

瀛湖快速干道

108

瀛湖镇

天柱山

瀛湖快速干道

109

瀛湖镇

洞桥

安岚路

110

瀛湖镇

湖心

安岚路

111

张滩镇

王湾村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2

张滩镇

后堰村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3

张滩镇

张滩社区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4

张滩镇

双井村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5

张滩镇

立石村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6

张滩镇

兰沟村

二桥/ 黄洋河大桥

117

张滩镇

田湾社区

高速路

118

张滩镇

响水村

高速路

119

茨沟镇

构家坝村

高速路

120

茨沟镇

老庄社区

高速路

121

茨沟镇

柴河村

高速路

122

茨沟镇

佛页岩村

高速路

123

谭坝镇

后沟村

高速路

124

谭坝镇

松坝社区

高速路

125

谭坝镇

谭坝社区

高速路

126

谭坝镇

管子沟村

高速路

127

谭坝镇

草庙村

高速路

共14个镇127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