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8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5-15 10:15 |
汉政办发〔2018〕8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汉滨区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实行环保单项考核,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任务;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10天;汉江汉滨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马坡岭(许家台)、红土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合格率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功能区划标准之内;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安全状态;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瀛湖生态环境保护、安康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区环境污染源和风险源底数,建立健全各类污染源档案。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核、换发排污许可证工作。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制定年度污染减排方案和清单,确保年度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二)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区属各工地扬尘防治责任,确保“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严格实施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严查渣土车“跑冒滴漏”,对中心城市道路、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措施。全力抓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整治夏秋收季节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切实强化在线监测管控,加强辖区内页岩砖厂等重点污染源落实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扎实开展禁燃区内散煤销售、使用的清理整顿,加大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清零、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治理、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编制汉滨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发挥 “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监管作用,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抓好恒河、月河、坝河等重点流域、河段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完成瀛湖、流水、吉河3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中心城市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关闭和搬迁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开展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改造年度任务和瀛湖坝前、老君关2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上划工作。
(四)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农环项目、农村清洁工程等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下气力解决污水横流、垃圾围村等环境污染问题。严格执行《汉滨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严格控制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存栏总量。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保护,落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五)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全力加快加快红土岭饮用水源地渠系覆盖封闭工程、瀛湖项目建设、羊皮沟生活垃圾填埋场老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和新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项目等工程建设,确保按期竣工销号。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做好江南污水处理厂、马坡岭水源地迁建等工作。
(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治污降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环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增强部门联合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矿山非法开采、河道私挖滥采、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等违法行为。强化生态红线管制,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完成辖区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规范做好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管理,切实发挥“环保110”的作用。抓好重点污染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
(八)加大环保宣传创建活动。坚持开展环境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宣传普及环保法规、环保政策、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九)配合做好环保体制改革。按中央省市要求做好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环境监察、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保执法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