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目标任务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81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28 09:52 |
汉政办发〔2018〕8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建设运行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抓好全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规范化运行,落实好汉江水质保护任务,现将市政府下达我区2018年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镇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汉滨区2018年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目标任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汉滨区2018年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目标任务
序号 |
规范管理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1. 加强监管,规范运营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污水处理任务,其中,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 2.全面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3.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 4.加强江河沿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监督和治理,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5.严格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及省市住建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6.认真做好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治理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1.全面完成历史欠账任务。 2.完成江北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的后续工作。 3.落实好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加快镇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启动叶坪、中原、紫荆、大河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区住建局相关镇办 |
2 |
1.加强监管,规范运营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垃圾处理任务,其中,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7%。 2.全面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及省市住建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4.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试点工作。 5.积极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垃圾焚烧项目实施工作。 |
区城管局区发改局相关镇办 |
3 |
落实不低于30%的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两厂(场)建设及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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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