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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院成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官办公室

时间:2018-05-10 14:24  作者:刘青松 黄睿源自:
 


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已整体转隶进入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统一由监察机关调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采取强制措施。为探索完善高效顺畅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保障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与监察机关调查紧密衔接,58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官办公室,确定了机构和人员组成,细化规范工作职责。

  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作为该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门化办案组织,具体职责包括:根据监察委员会的建议,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刑事立案;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负责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对检察环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制定本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相关规定等。

据了解,该院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均来自公诉、侦监、民行、诉讼监督等办案一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职务犯罪办案经验。此次成立专门办案团队,必将有力有效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效果,形成反腐败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