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精准扶贫重要档案资料系统、完整,着力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近日,区档案史志局、区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区扶贫办、区档案史志局、扶贫任务行业牵头部门、镇办扶贫办、村委会(社区)等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指出区档案史志局职责是负责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指导、监督;研究制定全区扶贫档案管理办法;抽调业务人员协助区扶贫办进行档案检查,研究并组织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业务技能培训,统一归档整理要求,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
《通知》对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资料归档及时。每年6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
(二)归档年度连贯。确保2014年度以来每个年度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全面性,精准扶贫档案的时间延续直至精准扶贫全面结束。
(三)档案门类齐全。各级各部门应将文书、会计、实物、照片、音视频、电子数据等所涉及的门类都要完整保存。
(四)便于开发利用。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后,应编制电子目录,有条件的要推进精准扶贫档案信息化,提高利用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一经整理归档,再查阅利用的,要及时归还,并建立借阅登记制度;需长期取出使用的,不能使用原
件,应使用复印件。各级各部门根据档案数量配备必需的档案室、档
案柜、防火、防盗、防潮等符合档案安全管理的硬件设备,并确定专人管理档案室。硬件设备质量应符合档案管理标准,采购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六)建好档案台账。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每年要做好档案数量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建好“档案室统计台账”,列清各门类档案数量。
(七)跟进涉密防控。精准扶贫档案有些涉及贫困户家庭隐私,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保密工作,要加强对涉密档案的管理,明确可接触扶贫档案的人员范围,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八)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由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与区档案史志局齐抓共管,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并结合镇、村实际,结合文件材料处理规律,简化档案整理流程,做到清晰明了,简便宜行。区档案史志局不再单独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检查验收。
(九)高度重视,常抓常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抓在手上、抓在平时,做到定期收集、及时整理。树立精准扶贫档案“一盘棋”的思想,既要重视当年档案的收集,又要兼顾已完结年度档案的保管。对于精准扶贫档案缺失严重,造成恶劣后果,影响脱贫验收的,区档案史志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十)以创促建,规范提升。要积极创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示范点,带动提升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始终围绕精准扶贫档案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的原则,保持档案工作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严防出现弄虚作假、生搬硬套、增加负担现象。对于评为示范点的单位,在区扶贫办组织的检查考评中,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行免检。实行示范点动态监管,一旦在工作中发现示范点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出现滑坡,将取消示范点称号,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