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挡护(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10 09:4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挡护(墙)建设项目招标已由 安发改字【2018】8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内。
2.2工程规模:一级挡土墙、二级挡土墙、挡坡以及护面墙。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价:35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招标:请申请人委托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安康市东大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承诺书等)以上所带证件除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5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3日14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汉滨区政府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zbjy.ankang.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瀛湖镇 地 址: 安康市东大街2号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人: 李虹雨
电 话: 18909159598 电 话: 18509159043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