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促推“乡村振兴”

作者:陈善军 来源: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2-26 16:15

脱贫攻坚以来,汉滨区探索将党员聚在脱贫产业上、党组织建在脱贫产业链上、党的活动融入在精准脱贫工作中,走出了一条“融入党建带脱贫、抓好脱贫促党建”新路子,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选优班子强带动。围绕“六个精准”扶贫要求和“八个一批”扶贫路径,选优配强区脱贫办(扶贫局)领导班子,先后选配4名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的干部充实脱贫办(扶贫局)班子,抽调8名年轻后备干部充实脱贫办工作力量,保证全区脱贫攻坚的参谋部、作战部坚强有力。坚持镇办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整”铁律,保持镇办党政正职相对稳定。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对镇办领导班子空缺岗位及时补充;严格落实“一把手”主官主责制,明确镇(办)主要领导把70%以上的精力用于抓脱贫攻坚。组织开展村级班子综合研判,及时调整村(社区)支部书记7人,充实支委委员41人;建立村干部绩效工资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机制,实施党建示范带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行、作用发挥、活动阵地规范化。

整合队伍激活力。为了使“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成员和镇村两级干部有效融合、科学搭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效性,把“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成员、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四支队伍进行了全面整合、统筹管理,组成了一支凝聚力量、精准发力的脱贫攻坚工作队伍。按照“从严选人、因村派人”的思路,全区231个脱贫村选派扶贫工作队员725名。区镇分别成立了“四支力量”办公室,出台《贫困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做到职责、管理、工作、保障、考核“五明确”,依托231个贫困村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构建起区镇村三级齐抓共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勤登记、驻村工作日志、工作全程记实报告等制度,从严落实人员选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评选表彰、考核结果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拴紧“四支队伍”“链条”。先后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显的第一书记召回12名,调整党支部书记7名,驻村工作工作队长19名,表彰各类先进典型60名、提拔重用9名。  

健全制度夯责任。建立区级领导、镇(办)党政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与贫困村“5+1”结对包抓帮扶机制,并在包抓帮扶贫困村醒目位置树立公示牌,将帮扶包联责任人的职务、电话、任务、承诺全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相继出台了关于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规范村干部补贴等方面的《办法》和《意见》。出台了《汉滨区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建立评先选优、干部任用和扶贫业绩相挂钩的督查问效奖惩机制,对脱贫攻坚的政策、项目、资金、纪律、作风、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对脱贫攻坚“不为、慢为、乱为”的镇办、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