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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关庙镇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事故(续报)

文件名称 汉滨区关庙镇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事故(续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16 10:04

2018115,关庙镇大垭村8组发生一起因家庭冬季取暖安全措施防范不当,导致3人意外死亡事故。

死者李广萍,女,2000年8月22日出生,系汉滨区新建职中2017级计算机班学生

李秋燕,女,2004年8月26日出生,系汉滨区铁路九年制学校八年级一班学生

李广超,男,2007年8月22日出生,系汉滨区铁路九年制学校五年级二班学生(因病休学在家)以上三人为兄妹关系。

经公安部门核实:死亡发生在自己家中,并且在周末休息时间,家长外出,属于监护人监护不到位而引起的突发性事故。区政府接到关庙镇报告后,高度重视,副区长缪红艳立即组织区公安、宣传、教体、民政、应急办等部门在关庙镇召开协调会,安排部署事故处置工作。会议确定:

一、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一是由关庙镇负责,抽调专人,充分发挥该村党员村组干部力量,按照“快速、稳妥”的原则,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尽快安排死者后事,协调好当前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千方百计稳定情绪、稳控事态。二是由区民政局负责,从临时救助资金中给关庙镇安排5万元,用于死者善后工作三是由区教体局负责,积极与保险公司对接,争取最大限度的理赔。四是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关庙镇配合,进一步开展事故调查,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五是由关庙镇负责,做好稳控工作,严禁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往城区、学校,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将严肃问责。

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由区新闻中心负责区公安分局、关庙镇配合,按照“讲清事实、重摆态度、加强防范”的原则,将调查结果形成新闻通稿,于1月15日晚通过媒体对外发布。同时,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收集事故处置进展动态,由区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主动回应各方关注,坚决防止因信息不实导致事态扩大的问题发生。

三、扎实开展防范工作区政府办负责制定关于加强防范煤气中毒事故的紧急通知,按程序送审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提醒各镇办、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做好冬季煤气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

四、及时上报应急信息。由区应急办负责,按照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及时续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