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时间:2018-01-30 19:43  作者:佚名源自:平安安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序开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是在农村地区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是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案件,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三是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行业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是在集贸市场、居民住宅小区、娱乐场所等领域强占各类市场的行霸、市霸、沙霸、“地下出警队”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以及操纵“黄赌毒拐骗”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二、举报内容:

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犯罪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保护,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拨打当地“110”或采取网络举报、来人举报等方式,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安康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0915-3213912

举报邮箱 ankangxingzhen@sina.com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举报电话0915-3219092 0915-3212926

举报网址 www.hanbingongan.gov

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举报电话0915-3612116

举报邮箱 23682833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