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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27 10:37

汉教体发〔2017〕95号

各镇办中心校,区直各中小学:

为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教育强区目标,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57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143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5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政策,学习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领会高中招生新变化、新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扩大招生规模,满足中学生上高(职)中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各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57号)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认真落实区教体局《关于印发组建农村中小学“大学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改革,采用多方扶持等办法帮助生源学校,提高生源质量确保

(职)中招生计划超额完成。各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按照《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的通知》(安教发〔2015〕132号)的要求执行。

各高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跨学区招生。区教体局按计划将各校学生录取后专文下达,录取通知书由区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盖章,并按照划定学区办理学籍手续,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坚持市区一体,统一标准,共同考核,把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把高一招生生源基础成绩作为三年后高考综合考评的主要参照依据。各校要按照经市教育局审核、区教体局通知的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学籍,并在招生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不得单独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招生录取,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做好安康中心城区高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

汉滨区农村各高中2017年秋季招生按照划定的学区和招生计划招生。安康中心城区2017年秋季高一招生范围为安康城区在籍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为安康中学、汉滨高级中学、安康市第二中学、江北高级中学、高新中学、黄冈实验学校。

(二)招生计划

按照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划定安康中心城区范围,江南、江北学生纳入城区统一招生。按照学校容量确定如下招生计划:

1.安康中学招生12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200人,面向城区江南片(新城办、老城办)在籍初中毕业生招收970人(其中定向120人),定向江北办三校30人(市二中初中部、江北初中、滨江学校各10名)。

2.汉滨高中招生1100人,其中面向全区招生200人,面向城区江南片(新城办、老城办)在籍初中毕业生招收880人(其中定向100人),定向江北办20人(江北初中、滨江学校各10名)。

3.安康市二中招生700人,其中江北学区内招生350人,江南片招生350人。

4.江北高中招生700人,其中江北学区内招生350人,江南片招生350人。

5.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职教中心(安康市职教中心)招生500人。

6.高新中学、黄冈实验学校依据学校容量和江南片学生报考志愿等情况自主招生。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城区江南片考生可在安康中学、汉滨高中、安康市二中、江北高中、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职教中心(安康市职教中心)、高新中学6所高(职)中学校中任选两个志愿,录取按照“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进行。鼓励江南片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安康市二中、江北高中、高新中学、黄冈实验学校。区教体局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5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143号)精神,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升入高中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

安康中学在统招计划内拿出150名指标,定向市初中、汉滨初中各60名,定向市二中初中部、江北初中、滨江学校各10名;汉滨高中在统招计划内拿出120名指标,定向本校初中部40名,定向市初中、汉滨初中各30名,定向江北初中、滨江学校各10名。安康中学定向市初中、汉滨初中分别下延20分、15分,定向江北3校均下延30分;汉滨高中定向的5所学校均下延10分;定向分配指标仅限于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全程(三年)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定向指标按照学籍审核合格者和志愿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完不成的即转为普通统招计划录取。

三、强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实验操作考核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请各学校在区招生办数据库提取本校学生报考顺序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转换为A、B、C、D等级,按序号录入,并于6月20日前报区招生办。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陕西省2006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陕教基〔2005〕81号)执行。各学校在“陕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网”下载试题,,组织考核,并将三科的考核结果分别转换为A、B、C、D等级,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同于6月20日前上报区招生办。同时记入考生个人档案,试卷存入学校档案,作为备查资料。

附件:1. 汉滨区2017年高(职)中普高招生计划

2. 汉滨区2017年高中招生学区划分

3. 汉滨区2017年高中定向招生录取办法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