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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一)

文件名称 环保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一)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26 17:18

2017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康市汉滨区丰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西北角露天堆放燃煤,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17年7月25日对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2017年8月14日送达了《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2017年8月24日该公司履行罚款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