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的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1-01 15:05 |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是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下,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设置: 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行政编制56名。
2、事业单位设置:内设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社区治安联防中心、环卫所,事业编制169人。
3、实有人数211人。其中:行政56人、事业155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办财政、预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及办法;并按规定报请办党委、办人大工委批准执行。
2、根据本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本办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预、决算。并向办党委、办人大工委报告全办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
3、协助管理属本办的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
4、负责协助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负责管理本办管理的行政经费、农业等事业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级财务管理制度。
6、负责办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办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配、清查登记、监督管理。
7、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资金、民生工程资金、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管理本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和其他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
9、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财务工作。
10、负责本办预算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6年一般决算财政拨款收入6,415.95万元;上年结余55.89万元;收入总计6,471.8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决算财政总支出6,263.1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243.9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 271.65万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443.94万元。
4、基本建设支出 110.00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 3193.66万元
(三)年末结余 208.68万元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合计 |
28900 |
0 |
20000 |
18000 |
6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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