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1-02 17:36 |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10.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区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及汉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5名。实际在岗41人(含工勤8人),离退休31人。
二、部门决算说明
2016年财政决算566.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89万元。
附: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决算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