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11-01 08:5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17年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10.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区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及汉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5名。实际在岗41人(含工勤8人),离退休31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为379.4928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379.492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7162万元;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6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70.7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80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79.4928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9.4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79.49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379.492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1.68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97.80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 / 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陕G.Z0816/陕G.W9069的油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3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与上年比无变化。

 

附件: 汉滨区人大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