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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60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4-05 16:42

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要求,区政府主要领导已将2017汉滨区承担的追赶超越、脱贫攻坚、汉江水质保护等9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承诺(具体任务见附表)。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兑现承诺,现将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一项承诺任务一名区级领导、一套班子负责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事项推进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专题研究,逐项制定推进方案,每月向区政府工作例会汇报一次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把公开承诺事项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逐项细化分解,制定推进方案,层层夯实责任,切实将任务落实到包抓领导、股室和人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专人,注重衔接。公开承诺事项实行月报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每月25日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据实报送当月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简明扼要、不漏项,只说进展,不说措施,用数字和事实说话,项目类进展情况要说明完成投资额、工程量及工程进度。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承诺事项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进缓慢、不按期报告进展情况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区政府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经约谈仍无进展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汉滨区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任务分解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30日印发


附件

汉滨区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承诺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生产总值增长10.5%(发改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经贸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发改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0%(财政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10%(发改局、农业局)。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综合排名前进一位,达到21位,追赶西安市高陵区,超越宝鸡市陈仓区(发改局、统计局、考核办)

罗本军

  

冯荣平

区发改局

区经贸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

区统计局

区考核办

各镇办

各有关部门

2

  完成61个贫困村、3.82万人脱贫(扶贫局)。6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收尾工作,达到入住条件;完成2017年度1.2万户、3.4万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房主体工程(搬迁办)。完成双龙镇文化旅游名镇和五里、瀛湖、流水3个副中心镇建设投资3.9亿元(住建局)。建成瀛湖镇桥兴村旅游扶贫典型示范村,培育新型农家乐、游船、养殖等示范户10户(扶贫局)

  

祖白云

区扶贫局

区搬迁办

区住建局

各镇办

各部门

3

   认真落实“河长制”,实施月河汉滨段、汉江城区段全线禁采,严厉打击、依法查处河道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水利局);实行环境“网格化”管理,建成投用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严控汉江沿线企业点源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全面完成瀛湖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中省考核验收;汉江出境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马坡岭、许家台、红土岭三个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在调研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安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公安分局);持续开展“冒黑烟”整治,集中抓好小煤窑和页岩砖厂污染治理,拆改燃煤锅炉20个;实行秸秆禁烧29个镇办执法全委托,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实现月河川道秸秆禁烧全覆盖(环保局);配合做好中心城区天然气入户工作,五里集镇天然气入户率达50%(住建局),确保中心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环保要求(环保局)

罗本军

  

  

区水利局

区环保局

区公安分局

区住建局

各镇办

各有关部门

 

序号

承诺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4

    5月底开工建设关庙、张滩、早阳、大河、茨沟镇污水处理设施,7月底开工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市水源地迁移项目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启动工程招投标,年底前完成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能工程以及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厂建设。

  

区住建局

关庙、张滩、早阳、大河、茨沟、新城、瀛湖、江北等镇办

各有关部门

5

    5月底前组建“四办五镇”“两违”整治队伍,加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管控,确保“两违”增量零增长(征收办)。做好机场迁建征迁安置和环境保障工作,6月底前完成机场迁建红线控制范围内征地拆迁,12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建设和电力迁改任务(机场办)。完成安岚高速、东坝汉江大桥、高井路二期、月河快速干线、机场干线、南山排洪渠等征迁安置并做好环境保障(征收办、国土分局),完成旬阳水电站汉滨库段征迁安置(移民局)。3月底开工建设平旬路汉滨段,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交通局)。实施瀛湖集镇民居改造和瀛湖大道绿化、美化、靓化等提升工程(住建局)。加强乱埋乱葬和违法土葬整治,建成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民政局),10月底前开工建设殡仪馆道路(交通局)

  

  

祖白云

区征收办

区机场办

区国土分局

区移民局

区交通局

区住建局

区民政局

新城、老城、江北、建民、张滩、吉河、瀛湖、五里、关庙、石梯、大同等镇办

各有关部门

6

    完成城东新区总体规划(发改局),开工建设石张大道和石梯集镇改造提升、汉江综合整治张滩堤防、黄洋河护岸工程(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争取城东新区棚改项目、张滩大桥列入省市项目计划盘子(发改局)。建成中心城区5个便民市场(双创办)。启动中心城市区属临街公共资产腾退工作(财政局)

罗本军

  

  

祖白云

发改局

区交通局

区住建局

区水利局

区双创办

区财政局

张滩、石梯等镇办、各有关部门

7

    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350套、基本建成1175套,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409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50户(住建局)。3月底前开工建设西坝防洪工程(水利局),11月底前完成西坝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西坝安置点,配合做好东坝、西关、兴安、高井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办)

  

  

区住建局

区水利局

区征收办

新城、老城等镇办

各有关部门

8

   实施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学校改扩建,启动汉滨高中改扩建,汉滨初中临街综合楼8月底前建成投用、教学综合楼完成基础工程,年底前西关小学建成投用、枣园九年制学校主体建成(教体局);开工建设卫生服务大厦(卫计局),10月底前启动文化活动中心(含科技馆、青少年宫)建设(文旅局)

缪红艳

区教体局

区卫计局

区文旅局

 

新城、老城、江北等镇办

各有关部门

9

    打造农业航母园区5个(农业局),开工建设工业重点项目21个、建成8个(经贸局),建设标准化厂房5万平方米,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企业10户(五里工业集中区)。全区策划包装PPP项目5个以上,开工建设PPP项目4个以上(发改局)。

罗本军

荆  钟

冯荣平

区农业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区发改局

 

各有关镇办

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