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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文件名称 汉滨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6-03 10:15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43号)和市安委办《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7〕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我区“追赶超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统一确定为6月16日。

三、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活动重点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6月1日是全区”安全生产月”启动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加大“七进”宣传活动。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宣讲小组,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汉滨区安全生产知识宣讲组要加大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加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目的。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镇办、各部门要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等行业领域,加强对异地搬迁扶贫项目建设安全的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深入排查问题及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由区安委办进行公示公告和挂牌督办。同时,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同时举办咨询日活动。由市区安委办牵头,在市白天鹅中心广场与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办同时启动在集镇及村组主要区域同时举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咨询日活动。区安监局负责协调中心广场场地使用及大屏幕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相关事宜;区委宣传部等各单位负责做好安全宣传报道。同时请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活动,咨询台宣传咨询人员不少于4人,宣传咨询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咨询台。参加活动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与市级单位依次摆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布置图附后)。为将我区活动月宣传咨询日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区安监局负责印发安全生产法规知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本常识、公民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

(2)区公安分局负责印发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法规、小常识等宣传资料各2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

(3)区交警大队负责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小常识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升空气球标语1个。

(4)区消防大队负责印发防火安全知识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

(5)区经贸局负责印发煤矿、机砖生产和生猪肉品安全法规、常识等宣传资料各2000份,制作新展板8块。

(6)区国土分局负责印发地质灾害和矿山安全管理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3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

(7)区住建局负责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居民用气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升空气球标语1个。

(8)区教体局负责印发中小学校安全规定、中小学生校园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负责印发水上安全知识、道路运输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升空气球标语1个。

(10)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印发常见意外伤害急救知识、医疗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各3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资料、餐饮卫生、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各2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

(12)区农机局负责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

(13)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印发文化市场安全宣传、旅游安全宣传资料3000份,制作新展板10块。

(14)区水利局负责印发河道、水库等安全宣传资料2000份,制作新展板5块。

(15)其他单位酌定。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在全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以《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为抓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镇办和区安委会相关部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开展短信息推送安全生产信息活动。

与通讯公司合作,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编写安全信息,定期推送至市民手机,计划“安全生产月”期间累计推送信息10万条以上。

(八)参加市局组织的比赛活动。

积极参加陕西”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参与市局开展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在全区征集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向市安委办推荐。

(九)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重点镇(办)、重点行业和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抽查;并联合区委宣传部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镇办、部门和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宣传;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要层层组织宣讲。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及暗查暗访、综合督查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

各镇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镇办和区安委会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宣传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2日前)和活动总结、有关图片3-5张及电子版(于6月28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