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生态吉河, 吉河镇党委、政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吉河坝社区、高水社区、福滩村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9户养殖场(户)进行搬迁关闭,实现了全镇禁养区内无规模养殖场的目标。
镇政府制定了搬迁方案和搬迁补偿标准,对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登记,建立搬迁关闭监管台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搬迁关闭工作中,认真细致地做好了畜禽养殖场(户)的思想政治工作,让畜禽养殖场(户)知晓这是整治要求,使之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同时引导扶持帮助养殖场(户)发展其他产业致富,在全镇形成了良好的搬迁关闭工作氛围。
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组耐心向养殖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畜禽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使养殖户从心里思想上明白关闭搬迁势在必行。
落实补助标准。严格按照2017年4月9日镇工作组到各户清点存栏猪数量,对存栏猪出栏处理给予补助,按圈舍结构给予分类补助。
解决养殖户实际困难。关闭搬迁的第一步是要实现“无猪”状态,存栏猪处理是一项主要工作,一些商贩却乘机压价,工作组帮养殖户联系商贩,采取给商贩补助的办法,要求商贩必须按照不低于市场价全部收购养殖户出售的猪。
截至目前,19户养殖户全部达成关闭搬迁协议,18户养猪户存栏猪处理,圈舍拆除;1户养牛户达成转产搬迁协议,实现了全镇禁养区内无规模养殖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