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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2017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的通知

文件名称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2017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06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1-06 10:31

汉发改字[2016]1136号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申报2017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

和重点前期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为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 2017年全区重点项目及重点前期项目编制做准备工作,现就申报2017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2017年区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各部门、镇办要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一带一路”建设和我区实际,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产业链长、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重点报送工业、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商贸物流、新兴产业、旅游开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项目(含新建、续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上报当年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前期准备工作扎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技术可行,条件成熟,有相当投资规模,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当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2017年前期重点推进项目要结合我区各行(产业)实际,选择具有拉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经过当年前期准备、策划包装、向上争取,得到国家重点扶持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建设资金,来年可顺利实施的项目均可做为重点前期项目进行申报。

二、具体要求

1、凡拟列入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总投资应在2000万元以上,一些群体性小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可实行打捆上报(如:农、林、水、贫困村脱贫、教体、交通、卫计、文化旅游、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社区、重点镇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镇办不再单独另行申报。

2、预计2016年底不能竣工的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继续申报为2017年续建重点建设项目。

3、凡申报列入2017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重点前期计划的项目,必须按照附表要求详细填写具体建设内容。

4、在申报项目中,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项目前景好、但因成熟度和建设条件未达到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标准要求的,可申报为区级储备项目,将统一纳入区级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5、列入2017年区级重点项目,区政府将通过宏观调控的办法优先供应土地和配置相关资源,优先办理各类审批手续,优先通过政府力量推动项目建设,优先申报申请中省项目资金支持,享受重点项目各类优惠政策扶持,未列入区级重点项目的原则上不得优先享受政府各类优惠政策支持和中省项目资金扶持。

     6、对申报区级重点项目数量多、质量高、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抓措施得力的包抓责任部门、镇办或实施单位,将在年终重点项目单项考核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予以重奖,并在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考核奖励标准详见《汉滨区2016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汉办字〔2016〕83号)。

7、请各镇办、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管辖的行业系统内项目认真摸底调查筛选,逐个对接,特别是国投项目要及早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敲定,梳理出本单位符合要求的所有项目,按时上报。

三、申报时间

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务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所有的申报项目(包括项目表和项目简介)以镇办或部门正式文件报至区发改局(项目办)进行汇总,申报时须附电子版(文件及附表可同时在区发改局网站或汉滨区重点项目工作交流群下载。群号:301500509),我局将根据所报项目前期工作的成熟度和重要性初审后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

附:1.汉滨区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2.汉滨区2017年重点前期项目申报表

        3.2017年汉滨区重点建设项目简介模版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