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7年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单位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1-06 08:57 |
2017年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经办中心单位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封面
二.2017年部门基本情况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六.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经济科目分类表)
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政策,并对全区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个人账户建立,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注销登记;负责保险费汇集、存储及基金管理,养老金拨付及财务对帐;负责到龄人员养老金的审核发放;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月审年检;基金使用的审查、稽核、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稽核查处工作;负责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费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的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内设综合股、基金股、稽核股、信息股、待遇发放股、参保登记股6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25名,在职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以及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144.0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为144.08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44.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44.0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3.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20.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决算/万元,财政拨款安排/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