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2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1-02 17:25 |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现将我局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区民族宗教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本区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4、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5、负责民族成份更改的初审及逐级报审工作。
6、负责全区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互助合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
8、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的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9、负责组织各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
10、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11、依法审核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行政编制10名。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
2、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8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3人。
二、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803800.00元,2016年支出1969000.00元,2016年末结转结余2177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9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100.00元。
附件:宗教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