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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共青团汉滨区委部门预算

文件名称 2017年共青团汉滨区委部门预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11-01 08:5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协调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维护全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5、负责全区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友好交流工作。 

6、负责指导组织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7、负责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工作。 

8、指导安康青少年宫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行政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

2、事业单位设置:内设事业单位2个,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7名。

事业单位分别为团区委学少部、安康青少年宫。

3、实有人数171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共青团汉滨区委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决算。

(二)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以及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为143.0634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143.063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 122.6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143.0634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43.06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3.06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43.06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122.72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20.34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 / 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万元;公务接待费 / 万元,年初未列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与上年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汉滨区团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