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7年汉滨区信访局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1-01 08:50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来电;负责群众到区委、区政府走访的接待;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
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
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办省、市、区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向
镇办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
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省市信联办、省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
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访接访劝返工
作,综合协调处理跨镇办、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
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
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
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
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
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
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信访局内设3个股(室):
1、行政机构设置:政办股、办案股、办信股
2、管理副科级行政机构:汉滨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3、管理事业单位:汉滨区信访接待中心
汉滨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3 名(含汉滨区人民政府信访
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行政编制3 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
2 名,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主任1 名。
第二部分 2017年信访局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汉滨区信访局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决算。
(二)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以及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189.383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9968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86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57.8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6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89.3832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9.3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9.38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89.38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7.85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31.46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 / 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公务接待费 / 万元,年初未列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 / 万元, 与上年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