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10-11 14:03 发布文号: 汉政干〔2017〕24号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顾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汉政干〔2017〕2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顾炜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胡登基同志任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级脱贫攻坚专职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锦军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江德军同志任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姚鸣同志任汉滨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进华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汉滨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熊小刚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征收管理局(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益锋同志任汉滨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邹军同志任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区八一水库管理处)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安康市黄石滩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龙涛同志任汉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丁义尚同志任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鹏同志任汉滨区招待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开霞同志任汉滨区体育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实新同志任汉滨区地方海事局(区航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闵小旭同志任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怀海同志任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恒同志任汉滨区蔬菜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杨萍同志任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汉滨区分校校长;

赵强同志任汉滨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大宪同志任汉滨区肉食品安全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成玉荣同志任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解春霞同志任汉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长),原任汉滨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沈秀芳同志任汉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睿同志任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涛同志任汉滨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娥同志任汉滨区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昌东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海斌同志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胡跃彬同志汉滨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李辉明同志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区八一水库管理处)局长(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会康同志汉滨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杨厚林同志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善兰同志汉滨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会康同志原任安康市农业广播学校校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志军同志原任汉滨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10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