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要闻动态> 镇办动态> 正文内容

流水镇:“四个一”贯彻落实“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7-10-10 11:40  作者:何海丽源自: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我营造勤奋务实、崇廉尚俭,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围绕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奋力追赶超越,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流水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为政不为”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坚持与“落实两个责任、运用三项机制、实现四个确保相结合工作原则,建立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

  查摆问题,民主评议以民主生活会为锲机,以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组织党员干部互相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切实抓好投诉问题处理、反馈和回访工作,筑牢为政不为的防火墙。

强化整改,着力推进。开展“为政不为”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按照市委、区委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四治四强”为抓手,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不敏锐、责任不担当、工作不落实、自律不严格等为政不为问题,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是严格问责,勇于亮剑。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对 “懒、散、庸、混”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对执纪问责“宽松软”、且“为政不为”问题突出的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同时被问责的人当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优。要有效地发挥问责的功能,不让专项整治工作留于形式、走过场,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