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hbqzfqzfb-zfbwj--2017-0536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137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7-12 16:30 |
汉政办发〔2017〕137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7月份安排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21项。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追究责任。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筹备做好陕西省(安康)重点项目对接活动,做好苏陕扶贫协作、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津陕协作调研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城东新区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安康机场迁建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同志协助,区发改局、机场办、项目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2.完成产业孵化园东区16号厂房地面硬化、19号厂房基础开挖和西区1号厂房钢构架设、4-7号厂房试桩工程,开工建设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项目,推进富硒食品二期和全区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毕宗让同志协助,区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3.推进中利腾晖光伏扶贫、蛋白桑种植及深加工、南美白对虾养殖等项目,继续跟进PPP项目、石梯古镇文化旅游区、建筑骨料生产等招商项目(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沈涛、毕宗让同志协助,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4.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做好国家督查巡查组来陕督查巡查准备工作,全面启动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开展全区第二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由荆钟同志协调,孙自余同志协助,区扶贫局、脱贫办及各镇办负责)。
5.继续开展魔芋、水稻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督促镇办完成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和“一户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七八九”林业生态脱贫大会战(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6.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推进广景花园小区地质灾害治理,研究安康东站滑塌体群众信访问题(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国土分局、江北办、关庙镇负责)。
7.继续推进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整改迎验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征收办、城管局、双创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8.推进“五镇十村”示范镇示范村、副中心镇及区级重点镇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住建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9.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垃圾场周边村民搬迁安置,以及老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雨污分流和渗滤液处理改扩建项目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发改局、城管局、区征收办、江北办、关庙镇负责)。
10.加快推进交通扶贫百日会战和大紫路、北横线、牛蹄对外公路、平旬路汉滨段、谭坝双河桥、沈坝枫树河桥等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水利扶贫工程建设百日会战,开工建设张滩堤防工程(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水利局负责)。
五、社会事业
11.督查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完成敬老院集中供暖设备采购招投标和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设备安装,开展违规坟墓查处整治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2.推进旬阳电站汉滨区库段移民搬迁和土地征收(由荆钟同志协调,区移民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3.继续推进区一院门诊综合楼、区三院住院楼、卫生服务大厦项目建设,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工作督查,迎接国家卫计委对我区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评估验收,继续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和农村贫困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救治救助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计局、红十字会负责)。
14.加快推进贫困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和区文化活动中心、双龙景区(二期)、流水七里村旅游示范村等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夏季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由缪红艳同志协调,沈涛同志协助,区文广旅游局负责)。
15.完成中考评卷及高中招生工作,专题研究贫困大学生助学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提升工程和标准化学校项目建设(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六、其它工作
16.开展“双过半”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检查,做好二季度省市追赶超越点评筹备工作,修改完善2017年重点项目考核办法,完成未开工重点项目的筛选、调整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同志协助,区发改局、项目办、考核办负责)。
17.做好“两权”抵押、政府增信贷款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同志协助,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18.研究督办重点信访案件,做好特岗教师招考相关工作(由罗本军、缪红艳同志协调,崔洪亮同志协助,区信访局、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19.做好全区防汛检查及城区防汛指挥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水利局、防汛办及各镇办负责)。
20.继续开展砖厂冒黑烟专项整治,督促辖区页岩砖厂完成烟气治理、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视频监控接入;完成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推进瀛湖治理项目建设,完成流水镇生活污水厂主体工程验收,启动瀛湖镇玉岚、江南生活污水厂建设和张滩、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安康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设计变更(由黎晓峰同志协调,区环保局、瀛湖项目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21.开展夏季高温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等四项整治行动(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毕宗让同志协助,区安监局及各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